帖内置顶 – – 2021-03-24 10:39
网友“doudouniu”: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2021年月1日实施,根据《细则》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小区相应等级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应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调;提供的服务高于小区相应等级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可在基准价基础上适度上调;上下调整幅度不超过10%”。同时我局也会加大前期物业服务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服务达标。《细则》配套文件《常德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目前正在行文,该文件对物业服务等级的申报、评定与动态管理将有详细规定,不久后将正式发文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