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西湖管理区热线 – 2018-09-13 09:20
关于请西湖政府明示我非法在哪?的回复
“ wo路过”网友:
您好!针对您投诉举报《请西湖政府明示我错在哪?》所反映的问题西湖区委、区管委会非常重视,当天,区党委书记龚霞波批示要求区组宣统部协调,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环保局、水利局回复。同时,区管委会专门成立由西洲乡、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参与的协调领导小组,专门处理此事。经详细调查,现回复如下: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回复:经查,原常德市西湖区新北河水上农庄于2010年2月3日由陈翔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前置审批后进行了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并于2015年5月19日进行执照注销。后陈翔把农庄转让给石霞,石霞把农庄租赁给刘平国。目前经营该餐馆的业主刘平国并未取得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7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构成了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
刘平国在餐厅经营期间曾多次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因其不能提交合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依法不能予以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也不能予以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但由于其在未取得上述证、照的情形下开展经营活动,因而构成非法经营。同时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谌勇与执法人员戴隆武等人于2018年7月26日对其进行约谈,告知其无证经营系违法行为。8月1日,该局再次对刘平国下达了责令停业通知书,刘平国中止了与新北河水上农庄的租赁合同,停止了经营。
因新北河水上农庄涉嫌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2018年9月5日上午,常德市文化综合执法局会同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西湖公安干警对现新北河水上农庄业主石霞进行了现场约谈,目前该农庄没有开展经营活动。
卫生局回复:在2010年2月,当时的区卫生监督所(现卫生局)收到新北河水上农庄(业主:陈翔)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后,派人到新北河水上农庄进行现场审查,其卫生状况、硬件设施及其需提供的资料齐全,按照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条件,当初的区卫监所,为其办理了3年有效期限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从2010年2月至2013年2月止。其证于2013年2月已作废。
环保局回复:1、新北河水上农庄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章第十六条有关规定。2、违法向新北河水体排放餐厨废弃物和人粪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
水利局回复:新北河农庄从开业至今,未到西湖水利局办理许可手续。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防洪的活动。结合湖南省总河长令第5号,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开展相关取缔工作。
西湖管理区组织宣传统战部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