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2日,本人付了117500元的20%首付款,购买了位于欣隆盛世朗郡的一套房子,由于个人征信原因按揭贷款没有审批通过(本人研究生学历,医生,在外地工作流水9000+不知道什么原因),后因房产事情被单位开除(没批下来,影响工作了),现在无力一次性付清房款,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愿意承担部分违约损失,开发商不予理睬,坚决要我承担20%首付款,也就是一分钱不给退,还要我积极配合开发商,这是我几年在外打工赚的全部积蓄,本想回家乡买个房子,没想到一切人去楼空,我现在实在没办法面对家人和自己,也没有办法补齐余下房款,整日以泪洗面,还经常接到开发商催款电话,说不给就要起诉我,我现在实在没有办法,希望老乡和有关部门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