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安乡县县长热线 – 2018-01-11 08:30
网友您好,关于在常德论坛“无天理的交通认定结果”相关投诉已收悉,县交警大队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对网友反映此事,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经全面调查取证,实事求是作出了事故认定,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岳福清家属已经就此事故认定向常德市交警支队书面提出了复核申请。
二、作为交通事故处理民警,一贯秉持客观、公正、保护弱者、惩治犯罪。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立即组织警力快速介入,寻找线索,积极破案。并在事故发生当晚将肇事逃逸三轮车驾驶员抓获归案。另外根据现场勘查情况,死者有明显的碾压情况,通过调查周边监控,锁定了另一嫌疑车辆。并将嫌疑车辆驾驶人当晚传唤至交警大队,肇事大货车无撞击痕迹,但车辆下部有少许喷溅血迹,通过比对、鉴定确定死者岳福清倒地后受到了该车的碾压(非撞击)确认了该车与岳福清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三、通过询问了解到大货车驾驶人谭小平确系不知情路面死者倒地情况且该车保险充足,无肇事逃逸的主观故意。交警大队对于死人事故的定责,本着谨慎、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该事故定责进行了集体研究才作出此事故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