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3-11-09 16:13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新建物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建筑物总面积的千分之二,最低不少于八十平方米;
(二)具备水、电、采光、通风等正常使用功能的地面以上独立成套装修房屋;设置在无电梯的楼房的,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楼。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业主基本公共活动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业主基本公共活动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目前我区住建局已介入调查,如果该项目涉嫌违规,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柳叶湖热线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