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7-12 16: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关于您在市民留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就留言回复如下:
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经双方协商同意最后结算的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部门核定为准,双方差价找补。请您积极与该公司协调处置后续事宜,双方达成一致,尽快办理收房手续。我办也会按照《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依法依规督促双方履行相应责任,您也可根据您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第十条约定,有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武陵区棚改办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