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6-24 16:2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局调查了解,该项目前期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工程建设未能按照原定施工计划进行,不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期限交付。针对此情况,我局已要求开发企业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建设进度,明确具体交付时间,及时向购房业主通报有关情况,妥善处理好延期交付的相关问题。
据开发企业反馈,目前正在进行配套工程建设,力争在九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和相关验收手续。涉及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或通过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解决。我局将持续关注该项目建设进展,切实维护购房业主合法权益。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