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1-04 11:01
网友
您好!
交通警察大队收到留言反映《澧县交警大队协警醉酒闹事还打人,请求公正处理!》的舆情交办函,收到交办函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事后何陈强已被澧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我队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八条及《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责任追究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经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何陈强开除处理。全队将以此为教训,举一反三。严肃作风纪律,狠抓队伍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