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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市住建局、市消防支队:
柳湖公馆7栋1501业主违法占用公共走廊及公共设备平台,此前本人在国家信访投诉过后。2026年7月27日迫于城管部门行政整改压力,1501业主启动局部整改,仅将向外侵占公共走廊的入户门向内挪移;但依然保留公共设备平台新开的门洞,并继续安装金属大门,未落实复原要求。 2026年7月30日至今,1501业主① 原公共走廊被凿除砖墙改造的鞋柜区域,只用板子封闭,走廊墙体及外立面瓷砖没有恢复,仅在板子表面刮腻子刮白;② 公共设备平台墙体被凿开的门洞处,安装的金属门没有拆除,仅外部加装板子遮挡,在板子表面刮外墙腻子。 上述处置方式并未按照协议恢复至开发商交付原始面貌,属于虚假整改、变相保留违建。 问询市消防支队:外走廊部分在木质鞋柜表面用板子封闭,能否达到消防要求,有无消防隐患? 问询市住建局:外走廊原本是砖墙瓷砖外立面,设备平台处是砖墙真石漆外立面,用板子刷漆恢复能否达到违建恢复标准,有无结构安全隐患? 诉求:按设计图、开发商交付原貌恢复:即公共走廊用砖墙砌筑,贴瓷砖恢复;公共设备平台处用砖墙砌筑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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