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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向荣县长,你好:
老百姓的认知都在一般普通层面,但面对国家机关及国家企业,应对国家政策及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必须非常清楚,我是2005年的退伍军人,民政局安置到安乡县工商银行,但工行拒绝安排,经过六年后银行非法与我签定了自谋职业协议,按国务院规定只有与民政机关签定的协议才能享受国家对军人的一切优惠政策,在中国的任何其它部门的协议都是非法无效的,否则国家对军人的一切待遇都不能得到,此事已经过去21年,这21年我没有得到国家给我的任何优惠待遇。7月4日我已向国家军人服务部反映。按理说:安乡军人部应感到非常震惊,因为军人维权是军人服务部的核心工作,但安乡军人服务局7月20日却不否认我与银行的协议为非法,反而认可我与银行的人事关系。我不反对军人服务部的做法,各个部门都有人浮于事的现象,但相关单位对此种事有没有沙迷双眼的感觉,我家二代军人、二块军牌,我不该享受退伍军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吗? 希望县政府给一个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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