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紫东苑一栋同楼层边户的业主发现602业主正在本层公共过道内现场制做大型衣柜,此柜体有八扇门 3米宽高2.5米,当时给物业打电话投诉,无果。物业说没有执法权,只能劝告和沟通。到今天止已过去二十二天,期间多次向物业、街道办、市长热线举报,均未得到解决。物业两次对该业门前贴“违规整改告之书”,该业主置之不理。
该柜体过于巨大、且存放多是易燃衣、被等物品,且严重堵塞消防逃生通道,存大严重安全隐患。
该业主强占公共过道,当成私人房间,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
这么明显重大的安全隐患,没有部门处理得了吗?这难道真是城市治理的不治之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