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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0日,本人(原告)向石门县人民法院邮政快递了《庭审直播申请书》。三日后,法院综合审判庭工作人员主动来电告知:申请书已收到,并解释因未缴费无法安排直播,但本案将公开开庭审理,任何公民均可到庭旁听。 “事事有回应”——短短五个字,在司法工作中尤为可贵。当事人递交一份材料,期盼的不过是法院的一份回音、一份尊重。贵院做到了,且做得及时、诚恳。哪怕申请的内容未能完全满足,但那份“收到即告知”的负责任态度,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程序的温度。
更令人感佩的是,贵院同时明确:本案公开开庭审理,任何公民均可旁听。这是宪法和民事诉讼法赋予公众的监督权利,也是阳光司法的应有之义。本人对此深表认同,也真诚期待贵院在本案的审理中,真正将“公开”落到实处——不仅欢迎旁听,更期待在裁判文书中做到事实认定清晰、证据采信有据、法律适用精准、裁判理由充分。 本人完全理解庭审直播需要技术条件和经费保障。但旁听的开放,同样是一种公开。本人届时将依法到庭参加诉讼,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新闻媒体依法旁听。 一个懂得“事事有回应”的法院,也一定懂得“件件有交代”的分量。群众的信任,正是在一次次及时的回应、一场场公正的庭审、一份份说理透彻的判决中积累起来的。 愿石门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继续保持这份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敬畏、对公正坚守的可贵作风。 此致 一位案件当事人 2026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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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6-05-15 09:36
帖内置顶 – – 2026-05-15 12:04
关于“事事有回应”的回复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院司法服务的满意与认可。您的肯定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鼓励和支持,同时也是我们不断改进工作的重要动力。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 石门县人民法院 2026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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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6-05-15 09:36
关于“事事有回应”的回复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院司法服务的满意与认可。您的肯定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鼓励和支持,同时也是我们不断改进工作的重要动力。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 石门县人民法院 2026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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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6-05-14 08:11
这位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受理,待处理结果出来再上网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事务中心 2026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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