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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德经开区尚德路口,一个好奇怪的广告牌立于路边。广告牌一根立柱占用行人通道不仅影响路人通行,更是将盲道置于下面。本人不禁好奇:是先有广告牌,还是先有路?
如果是先有路,那立广告牌的施工方就是闭着眼睛施工;如果是先有广告牌,那修路方按规划施工时为何不通知广告牌移位? 后果如下: 1,这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行为,体现的就是部门不作为的作风,把省事留给自己,把麻烦留给群众,特别是盲人朋友; 2,如果现在整改,那势必会产生费用,那之前本可以一并解决的问题遗留事后,“白花”就是对国家税收的浪费、对纳税人的不尊重; 3,如果不整改,一个广告牌就成了一个笑话,怎么让外地客人看常德形象?一个广告牌折射出的部门作风,怎么让外地来常考察、投资的客商,看待常德的投资环境? 4;“人民至上”是一句相当振奋人心的话语,不要停留于学习文件中,而是践行于工作的点点滴滴。 各位网友,你们觉得呢? 图片:1b0dd13f0520ae371a2605960ba363e1.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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