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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左右我参加了常德市教育局组织的三中和十一中、四中和六中、五中和十三中等市直初中学校的部分老师相互交流的支教,从初一任教到初三,共三年时间,请问这种支教经历(三年)可以算作以后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要求的两年支教经历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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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5-12-12 10:36
帖内置顶 – – 2025-12-12 10:38
关于“市直初中学校部分老师轮岗交流可否视为支教经历”问题的回复
市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文件,自2010年8月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市直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可以认可为薄弱学校支教经历。 如后续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常德市教育局电话:0736-7719012 。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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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5-12-12 10:36
关于“市直初中学校部分老师轮岗交流可否视为支教经历”问题的回复
市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文件,自2010年8月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市直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可以认可为薄弱学校支教经历。 如后续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常德市教育局电话:0736-7719012 。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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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5-12-08 11:23
肯定不算。
支教,支什么教?做为一名教师,难道会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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