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沾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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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关于中建滨江府停车管理不合理的投诉与建议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5-11-18 19:57扫一扫,手机看帖
我是常德市中建滨江府小区的一名业主。今日发帖,旨在反映本小区存在的停车管理混乱、资源闲置与安全隐患并存的问题,并就如何系统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建议。

一、 本小区的停车管理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三个突出矛盾:
1. 停车秩序混乱且监管缺失,地下停车场内电动车、摩托车随意占用机动车位乱停乱放,既影响通行安全,也存在消防隐患,而物业对此未采取任何管理措施,且此类车辆停放完全免费,与机动车 “无位可停” 形成鲜明反差。
2. 汽车位大量闲置,资源浪费严重,小区地下车库有大量产权/租赁汽车位长期空置。业主提出临时使用这些空置车位以缓解停车压力,但物业均以“已售/已租”为由,宁可空置也拒绝灵活利用,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3. 本人作为产权车位业主,在购买时物业承诺“一个车位可登记两辆车自由进出”。然而,近期物业在未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对家庭第二辆车按社会车辆标准收费,构成违约,加重了业主负担。
二、 核心诉求
上述问题共同折射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简单化、粗放化乃至不作为。为此,我们恳请政府主管部门协调引导,提出以下一体化解决方案:
首先,立即整治非机动车乱象。 责令物业履行管理职责,并对进入地下车库的摩托车、电动车实行登记或适度收费管理,以弥补管理成本,维护基本秩序。
其次,高效盘活闲置汽车位资源。 在优先保障产权业主权益的前提下,鼓励物业利用科技手段,将空置车位,在特定时段(如夜间)向有需要的业主(特别是拥有第二辆车的业主)开放,实行 “错时共享停车” 。
最后,建立公平的第二辆车收费机制。 针对业主家庭第二辆车,制定远低于社会车辆的、普惠性的收费标准。
方案一(按日封顶):第二辆车停车费每日5元封顶;方案二(包月优惠):设立第二辆车专属月卡,费用建议为150元/月以内。
三、 建议依据
1. 依据《民法典》第278条规定,小区共有部分的用途处置需经业主共同决定,物业无权擅自限制业主合理使用共有车位;《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需维护小区停车秩序,保障业主合法停车权益。2025年全国停车新规及多地实施细则均倡导“差异化收费、盘活闲置资源”,鼓励住宅小区根据车位供求情况制定惠民收费标准,设置单日或包月封顶价,减轻居民停车负担 。
2.符合安全与资源利用国策:整治乱停乱放是消除安全隐患的必然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精神。推动车位共享则是对国家“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号召的直接响应,能有效缓解小区内外部停车压力。
3.体现公平与效率原则:对第二辆车实行优惠收费,并推动闲置车位利用,承认了物业的边际管理成本,更保障了业主权益,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是真正的多赢之举。
3. 构建社区和谐与城市文明:系统性地解决停车问题,能从根源上减少矛盾纠纷,提升市民的居住幸福感和获得感,这与我们常德市创建文明、宜居城市的目标高度一致。
四、 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督促并指导我小区物业公司:
1. 立即整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
2. 研究制定并实施上述关于闲置车位共享及第二辆车优惠停车的合理方案。
小区车位作为业主共有资源,理应优先满足业主需求并高效利用。上述建议既符合国家及地方停车管理政策导向,也契合小区实际情况,恳请相关部门介入指导,督促物业整改落实,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营造有序、便民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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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11-18 19:57:58 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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