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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书:汉寿县林宸广场五栋201、六栋202业主违规搭建阳光棚投诉书
投诉对象:汉寿县林宸广场五栋201、六栋202业主 投诉事由:汉寿县林宸广场五栋201、六栋202业主违建物拆除后,现又死灰复燃重新搭建。 投诉诉求:请汉寿县执法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拆除林宸广场五栋201、六栋202室外违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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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5-07-16 09:18
帖内置顶 – – 2025-07-16 09:50
网友:
你好!林宸广场五栋201、六栋202搭建阳光棚,在两名业主第一次搭建阳光棚时,我局已经对其违规搭建的构筑物进行了拆除,在拆除时两栋户主及物业反映了高空抛物情况,走访周边业主后确认高空抛物情况属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出于人性执法方面考虑,对两处阳光房给予一定程度保留。经协商,五栋201保留雨棚一个;六栋保留小部分构筑物,并规定不得进行任何改建和扩建,一经发现将强制进行全面拆除。 经核查,目前五栋201、六栋202并未进行任何改建和扩建,故暂未启用强制拆出手段。 特此回复! 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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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5-07-16 09:18
网友:
你好!林宸广场五栋201、六栋202搭建阳光棚,在两名业主第一次搭建阳光棚时,我局已经对其违规搭建的构筑物进行了拆除,在拆除时两栋户主及物业反映了高空抛物情况,走访周边业主后确认高空抛物情况属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出于人性执法方面考虑,对两处阳光房给予一定程度保留。经协商,五栋201保留雨棚一个;六栋保留小部分构筑物,并规定不得进行任何改建和扩建,一经发现将强制进行全面拆除。 经核查,目前五栋201、六栋202并未进行任何改建和扩建,故暂未启用强制拆出手段。 特此回复! 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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