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私自搭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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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投诉书:汉寿县林宸广场物业、五栋、六栋二楼业主 [受理中]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5-06-20 16:00扫一扫,手机看帖
投诉书
投诉对象:汉寿县城管局,红旗社区,林宸广场物业,林宸广场五栋、六栋二楼业主
事由:汉寿县城管局、红旗社区、林宸广场物业不作为,业主违规搭建雨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汉寿县城管局、红旗社区、林宸广场物业未履行违规搭建雨棚劝阻、拆除义务,还对部分业主违规搭建事宜采取默认态度(未见社区、物业劝阻通知书,已见城管局拆除通知书,但未拆除到位)。
投诉问题:
1.请汉寿县城管局、红旗社区现身说法:业务私搭雨棚是否合法?如不合法为什么不及时进行违建拆除?
2.红旗社区、小区物业是否有劝阻义务?如有为什么未见劝阻通知书?
诉求:
1.请即刻出示允许私自搭建依据;
2.若无依据,立即纠正,拆除小区内所有违建,恢复其他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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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县长热线 06-20 16:00:19 受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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