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少剑帮 又在指派《临人社答复(2025)7号》胡说叭道。
一、该答复只强调说“……县人社局办理退休及待遇计发的依据为常德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认定表……故您的退休办理时间为2008年7月“。完全不提在市人社局审批之前,县人社局故意不让我办退休,还把我的档案篡改成二轻系统的普通工种(见图片)。我作为特殊工种在2004年55岁依据国家法律应该退休,但是,临澧人社局为了多收所谓的特殊工种费、清偿金等,在2004年坚决不让我申请退休,要继续多收各种钱。故意把我拖延到2008年才为我办理退休。邓帮主意图用办理程序的合规来掩盖其实际办理行为的不合法。 二、该答复胡说的“应该多收钱”的理由都不成立。 1.邓帮主拿《湘政发(2006)7号》第十条的规定作为多收钱的依据来狡辩,纯属胡扯。因为该文件第十条规定所收钱的性质是养老保险费,收的钱是要存入职工养老保险账户中的。但是邓少剑帮却把钱的性质和用途都更改了,然后偷走了。 2.(临企改〈2005〉4号)、(2007年5月7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0期),这是谭本仲(当时是老二)一伙搞的非法的规定,其中关键性内容违法。因篇幅所限,我们后续将用专篇详细驳析。《关于改制企业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实施办法的情况的汇报》只不过是邓少剑想作弊时,向谭本仲打的一个报告。 3.由实际案例可知,谭本仲搞的多收钱的《纪要》等规定是违法的,例:邓少剑强行多收王远茂(152112***22)5000元钱,收钱后不存入王远茂的养老金账户中。王远茂知道后对临人社局提起行政诉讼,代理律师朱德Quan(13974****63),临人社局在庭审时当庭认怂,扭扭捏捏地退还了多收王远茂的一部分钱5000元!如果按邓帮主的说辞这笔钱应该收取且可以偷走,那么王远茂取回5千元的行为岂不是要定性为伙同律师敲诈且敲诈成功?! 三、邓少剑谎称的“人社局少发了养老金……不属实且无依据”,差242元是“由于更换运营系统”造成的,这就是在胡诌。我在前篇的投诉中己列出了五点驳析的理由,其中最主要的一点:例:与我完全相同的案例,在王远茂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查询表“中,王远茂的第一个月应发退休养老金为1330.03元/月,但是在实际计发养老金时,邓却将王远茂作为普通工种只计发955.53元/月。相差374.5元/月, 王远茂知道后,信访多年,向临澧人社局索要。临人社局答应从2022年开始,每年补给王远茂6千元,王远茂己经拿到款。 另外,因为始发养老金被少计算了374.5元/月,从2007年至2021年,王远茂还应得约十万元。 临人社局就委托安福镇的工作人员张长元代办解决。如果差额原因真的如邓帮主所说的“是更换系统造成“,那么王运茂索赔成功岂不是要定性为利用信访敲诈且成功? 描述:触屏版 图片:1748135271 ![]() 描述:触屏版 图片:1748135283 ![]() 描述:触屏版 图片:1748135292 ![]() 描述:触屏版 图片:1748135334 ![]() 描述:触屏版 图片:17481353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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