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泓鑫城市花园违规垃圾分拣点的投诉信
尊敬的常德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场监督局、财鑫投资控股集团,及所属穿紫河街道办事处、朝阳路社区居委会: 我们是泓鑫城市花园业主及商户代表,就小区内违规垃圾分拣点长期扰民问题,继 2024 年投诉后再次紧急致信。该问题至今未获解决,且在合同到期后仍持续恶化,现依据《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最新事实进展,向各职能部门及责任主体提出严正诉求。 一、问题现状:合同到期拒不腾退,违规运营变本加厉 1. 法定履约期限已过,仍非法占用场地 该垃圾分拣点租赁单位(常德市七七七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产权方常德中达公司(财鑫投资控股集团旗下子公司)的租赁合同已于 2024 年 5 月到期,中达公司多次口头要求腾房并于 2025 年 4 月正式下达书面腾房通知,要求其于2025 年 5 月 16 日前退还全部门面,但至今拒不退房,仍在违规运营,垃圾分拣、装卸、堆放等行为未停止。 2. 多重危害持续升级,居民生活与商户经营陷入绝境 ① 环境危害:高温季节垃圾腐败异味浓度加剧,居民家中门窗长期无法开启,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显示恶臭污染物(如硫化氢、氨)超标 3 倍以上 ② 交通堵塞:垃圾运输车辆日均占道作业超 3-5小时,堵塞小区出入口及武陵大道辅道,消防通道多次被阻断; ③ 健康威胁:蚊蝇密度较周边区域高出 5 倍,2025 年春季小区肠道传染病病例较往年同期增加 ; ④ 商业毁灭:除原有 “卡慕雅致酒店” 停业外,周边 3 家超市、2 家餐饮店近期陆续闭店,商业街空置率达 70%,目前仍有商户因此计划搬离,年经济损失超 200 万元。 二、法律依据与责任主体违法事实 1. 违反《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核心条款 ① 未履行环评审批:该分拣点自 2019 年设立至今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违反条例第七条第二项关于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生活垃圾管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的规定。 ② 选址程序违法:未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公开征求居民意见,违反条例第十五条关于 “设施选址应当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公开征求周边居民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的强制性要求。 2. 职能部门监管缺位事实 ① 环保部门:未对未批先建行为立案查处,参考《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常环罚字〔2023〕123 号),同类违法行为可处项目总投资额 1%-5% 罚款。 ② 城管部门:未对垃圾车占道(日均超 6 小时)、作业噪声超标,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条例第四十五条关于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及时处理” 的规定。 ③ 街道办事处:未履行条例第八条第二项 “协助城市管理部门开展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的职责,对居民、商户多次反映未予实质回应。 三、具体诉求与严正声明 (一)对职能部门的监管要求 1. 财鑫投资控股集团 ① 责令中达公司立即终止与七七七公司的事实租赁关系,5 日内完成断水断电,10 日内完成场地清退,向业主公示腾退进度表; 2. 市城管局 ① 即日起对垃圾车占道、作业噪声超标行为每日处罚(参照《常德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单次罚款不低于 200 元),直至停止运营; ② 敦促七七七公司终止该分拣点运营,派驻执法人员现场管控。 3. 市环保局 ① 对未履行环评审批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处 20-100 万元罚款),依法查封污染设施; ② 每日公示该区域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4. 所属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① 48 小时内组织业主代表、产权方、租赁方召开协调会,全程录像并公示会议纪要; ② 对拒绝配合的租赁方,协助申请法院先予执行腾房决定。 (二)对租赁方的严正警告 常德市七七七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你方长达6年侵犯我们的权益,这几年我们无数次反映该问题,你方无视我们的诉求,若你方在2025 年 5 月 25 日前未完成以下事项,我们将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你方超范围经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含垃圾分拣处理)、向税务部门举报偷税漏税线索,并联合全体业主提起环境污染侵权诉讼: 1. 停止一切分拣、装卸作业,清空场地内所有垃圾及设备; 2. 向受影响业主及商户提交书面道歉信; 3. 配合专业机构完成场地污染评估与修复。 (三)维权行动时限声明 如各责任主体未在一周内(2025 年 5 月 25 日前)落实上述要求,我们将: 1. 向中央第五巡视组(举报电话 0736-12388,网络举报http://hunan.12388.gov.cn/changdeshi/m/ )、湖南省委巡视组(专门值班电话 0736—7786108,邮政信箱常德市 A007 号)提交实名举报材料,附历年投诉记录、现场视频、检测报告等证据; 2. 通过 “12345” 热线、红网 “问政湖南” 等平台公开事件经过,同步向省级媒体提供新闻线索; 3. 依法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追究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责任。 四、恳请与呼吁 我们理解城市管理的复杂性,但无法容忍合法权益长期被漠视。垃圾分拣点的存在已严重违背《常德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法规,违背了民意、民情,更与常德市 “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目标背道而驰。恳请各部门以人民为中心,雷厉风行推动问题解决,勿让民生小事拖成群体事件。 全体联署业主及商户代表(附签名清单)2025 年 5 月 18 日 图片:01.jpg ![]() 图片:02.jpg ![]() 图片:03.jpg ![]() 图片:04.jpg ![]() 图片:05.jpg ![]() 图片:06.jpg ![]() 图片:07.jpg ![]() 图片:08.jp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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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5-05-22 16:14
帖内置顶 – – 2025-05-22 17:10
尊敬的鸿鑫城市花园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泓鑫城市花园违规垃圾分拣点”问题已收悉。我司高度重视,现将核查及处理情况答复如下:该门面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原租赁合同已到期,考虑到租户投诉较多,我司未与其续签合同,并多次要求租户搬离,但效果不明显,拒绝搬离。我司将协同物业公司采取法律途径劝导其搬离。 常德市中达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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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5-05-21 10:45
帖内置顶 – – 2025-05-21 10: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单位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因垃圾装卸产生噪音扰民,劝导老板在装卸垃圾时降低噪音。此区域每天都有穿紫河中队执法人员巡查,确保无噪音、占道现象。根据职能职责我单位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对区域的巡查。对噪音、占道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整改。感谢市民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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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5-05-21 10: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单位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因垃圾装卸产生噪音扰民,劝导老板在装卸垃圾时降低噪音。此区域每天都有穿紫河中队执法人员巡查,确保无噪音、占道现象。根据职能职责我单位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对区域的巡查。对噪音、占道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整改。感谢市民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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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5-05-22 16:14
尊敬的鸿鑫城市花园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泓鑫城市花园违规垃圾分拣点”问题已收悉。我司高度重视,现将核查及处理情况答复如下:该门面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原租赁合同已到期,考虑到租户投诉较多,我司未与其续签合同,并多次要求租户搬离,但效果不明显,拒绝搬离。我司将协同物业公司采取法律途径劝导其搬离。 常德市中达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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