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常德地区范围内的物业企业,其物业服务等级在何处能查询到? 2.《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若干规定》《常德市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示公开管理办法》三部文件,最新版及历史版本(没有历史版的除外)在何处能查询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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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5-05-09 14:37
帖内置顶 – – 2025-05-09 16:21
网友: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咨询物业服务等级以及相关问题”的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常德地区范围内的物业企业,其物业服务等级在何处能查询到”的问题 依据《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常发改价费〔2024〕16号)第四条规定“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包括已购车位的物业服务费、装修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专指带室外庭院独立成栋的商品住宅和联排商品住宅)、其他非住宅,以及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包括已购车位物业服务费、装修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规定“物业服务质量实行等级承诺制,在备案时明确承诺。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一、二、三、四级。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确认,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人与建设单位完成物业承接查验移交完毕后三十日内,将具体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报当地发改部门备案审查。物业服务收费的执行标准,以物业服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价格管理政策的规定向发改部门申报备案审查通过的价格标准为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承诺的相应等级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应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调;提供的服务高于承诺的相应等级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可在基准价基础上适度上调;上下调整幅度不超过10%”,第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项目、服务标准、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监督举报电话,接受业主监督,不得向业主收取任何未予标明和公示的费用”,故: 1.物业服务等级是以物业管理区域(小区)为单位,在价格备案时承诺提供的服务质量等级,不是整个物业企业的服务等级。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主动公示经发改部门备案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服务等级,业主有权要求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常德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表》进行查阅。 3.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等级,业主可依据《常德市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基准价)》中明确的不同收费标准对应的物业服务等级,结合本小区物业收费标准进行对照参考。 二、关于“《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若干规定》《常德市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示公开管理办法》三部文件,最新版及历史版本(没有历史版的除外)在何处能查询到”的问题 1.《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若干规定》可通过常德市人大常委会通知公告栏目中查阅(详细网址:https://www.cdsrd.gov.cn/zdgz/tzgg/content_3147434 ),该规定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2.《常德市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示公开管理办法》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正式施行。预计将于6月份正式颁布并实施。 专此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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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5-04-24 14:49
谢绝不知道咨询答案的网民回复 尤其带有个人观点的留言 赚积分没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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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5-04-24 19:23
haijun8125:谢绝不知道咨询答案的网民回复 尤其带有个人观点的留言 赚积分没任何意义回到原帖天天上网看看市民留言,真不知道还有赚积分之说,反正那个什么论坛网神---001吧,基本上是每帖必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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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5-05-09 14:37
网友: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咨询物业服务等级以及相关问题”的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常德地区范围内的物业企业,其物业服务等级在何处能查询到”的问题 依据《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常发改价费〔2024〕16号)第四条规定“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包括已购车位的物业服务费、装修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专指带室外庭院独立成栋的商品住宅和联排商品住宅)、其他非住宅,以及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包括已购车位物业服务费、装修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规定“物业服务质量实行等级承诺制,在备案时明确承诺。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一、二、三、四级。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确认,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人与建设单位完成物业承接查验移交完毕后三十日内,将具体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报当地发改部门备案审查。物业服务收费的执行标准,以物业服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价格管理政策的规定向发改部门申报备案审查通过的价格标准为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承诺的相应等级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应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下调;提供的服务高于承诺的相应等级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可在基准价基础上适度上调;上下调整幅度不超过10%”,第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项目、服务标准、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监督举报电话,接受业主监督,不得向业主收取任何未予标明和公示的费用”,故: 1.物业服务等级是以物业管理区域(小区)为单位,在价格备案时承诺提供的服务质量等级,不是整个物业企业的服务等级。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主动公示经发改部门备案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服务等级,业主有权要求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常德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表》进行查阅。 3.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等级,业主可依据《常德市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基准价)》中明确的不同收费标准对应的物业服务等级,结合本小区物业收费标准进行对照参考。 二、关于“《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若干规定》《常德市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示公开管理办法》三部文件,最新版及历史版本(没有历史版的除外)在何处能查询到”的问题 1.《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若干规定》可通过常德市人大常委会通知公告栏目中查阅(详细网址:https://www.cdsrd.gov.cn/zdgz/tzgg/content_3147434 ),该规定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2.《常德市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示公开管理办法》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正式施行。预计将于6月份正式颁布并实施。 专此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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