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7发贴:常德公务用车之乱象,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否该追问责?
问了四个问题,现在想知道答案,机关事务局的回答是答非所问,作为企业得不到答案,常德的政府工作人员看不懂问题吗?还是故意答非所问?常德的营商环境就是这样的? 我问的问题一:现规定只能8年内的车辆入系统,8年后的车辆还可不可以使用? 机关事务局回答:出于安全考虑,我局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公车租赁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已使用年限须小于8年,以初始登记日期为准。 疑问:2017年3月1日的车,已经报备入库,入库时车辆还没有达到8年,今天是2025年2年13日,还可以使用,因为没有达到8年,那么此车在2025年3月2日后,还可不可以使用? 我问的问题二:碰到大节日、大活动各家单位都需要用车,每家公司车辆不够用,该处何处理? 机关事务局回答:目前供应商提供的租赁车辆共190辆,基本能满足市直单位公务活动租赁社会车辆的出行需求。 疑问:回答基本能满足出行需求,那不能基本满足的时候该怎么弄?请正面回复一下,不懂的话我举个案例,该怎么使用车。3.5是雷锋学习党建日,这一天有多家单位,都需要用55座车,立行、欣运、易达、文化四家公司在3.5日这天55座车都已经派出去,新增是55座车需求,那该怎么满足用车需求? 我问的问题三:现在各市直单位用车私车公用突出,私车公用过程产生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是由个人支付还是单位支付? 机关事务局回答:留言所述的关于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以相关部门的解释为准。 疑问:因为现在常德市申请公车使用手续繁琐,不少人用自己的车公用,费用自己掏。搜索新闻也有其它省市私车公用后,产生的赔偿自己掏了腰包,上法院判决也是个人支付赔偿款几十万。这种情况难免不寒心,毕竟就是公事才开车出去的,自己赔偿几十万。我想问的是常德市如果也是私车公用出了交通事故,是个人赔偿,还是所在单位出?这个问题不是机关事务局管,是那个单位可以回答?请告知,不要一个回复不是我局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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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5-02-18 15:54
帖内置顶 – – 2025-02-18 16:37
网友cxiao9898:
你好!针对你再次反映的问题,我们回复如下: 1.关于车辆使用年限的问题: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租赁车辆供应商录入公车信息平台车辆信息库时未满8年的,可以继续使用,直至达到8年使用年限。2025年3月2日后,若车辆已达到8年使用年限,将不再符合使用条件,需按规定退出公车信息平台。 2.关于大节日、大活动用车需求的问题:我们理解在特殊时期用车需求可能增加。目前,我们已与租赁车辆供应商进行了沟通协调,以确保在需求高峰期能够调配到符合要求的备用车辆。如遇特殊情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督促供应商优化调度,确保各单位用车需求得到满足。 3.关于私人车辆用于公务时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问题:私车公用涉及的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较为复杂,建议你向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咨询,以获取准确信息。 我们致力于改善公务用车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如有其他问题,欢迎直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7256203,地址武陵区朗州路1662号。 感谢你对公务用车管理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意见。 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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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5-02-18 15:54
网友cxiao9898:
你好!针对你再次反映的问题,我们回复如下: 1.关于车辆使用年限的问题: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租赁车辆供应商录入公车信息平台车辆信息库时未满8年的,可以继续使用,直至达到8年使用年限。2025年3月2日后,若车辆已达到8年使用年限,将不再符合使用条件,需按规定退出公车信息平台。 2.关于大节日、大活动用车需求的问题:我们理解在特殊时期用车需求可能增加。目前,我们已与租赁车辆供应商进行了沟通协调,以确保在需求高峰期能够调配到符合要求的备用车辆。如遇特殊情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督促供应商优化调度,确保各单位用车需求得到满足。 3.关于私人车辆用于公务时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问题:私车公用涉及的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较为复杂,建议你向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咨询,以获取准确信息。 我们致力于改善公务用车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如有其他问题,欢迎直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7256203,地址武陵区朗州路1662号。 感谢你对公务用车管理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意见。 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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