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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几尺围墙引起的民生困境,折射出人间万象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4-09-07 14:07扫一扫,手机看帖
     本人系常德市武陵区月畔湾小区3栋2单元204房业主。自2023年6月以来,楼上吴女士通过多平台多渠道举报本人存在违建,要求强拆。具体经过如下:
一、起因
吴女士举报违建系本人于2020年5月在房屋外平台搭建的雨棚。该平台与2楼住户房屋相连接,平台边缘存在1.5米的围墙,且平台高于室内,预留有1个落水管道。受高空抛物、周边落叶多等,落水管道经常堵塞。遇雨雪天气,雨水倒灌现象频发。为解决该类问题,小区受此困扰的2楼爷们联合请求街道办、时市规划局等部门领导现场办公,相关领导现场要求在不影响穿紫河风光带和邻里矛盾的情况下,所有2楼业主搭建样式统一的雨棚。
本人系现有已搭建完成雨棚住户中最后一个完成,也是完全参照其他住户搭建样式。在搭建前,在物业和建筑方的见证下,与留在物业的业主电话(系吴女士父亲吴先生)联系,吴先生表态同意搭建,后续在施工时需调整楼上空调外机安装位置与吴先生短信联系,对方亦表态同意。
2020年5月至2023年6月,三年时间内,楼上均为就雨棚问题提出任何异议。搭建三年后吴女士不知何故频繁投诉本人违建,本人疲于应对,深受其扰。
二、本人困惑,请有关部门解答
1. 请问武陵区穿紫河街道办,该雨棚高度在楼上窗户下边缘15公分下,在下雨天楼上会有雨落棚顶造成的噪音,高空坠物造成棚顶有垃圾存在,可通过定期卫生、铺设软体材料等方式降低其影响,不会影响楼上居住和安全。但是雨棚强制拆除后,雨水倒灌将直接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居住,且对房屋内电路、燃气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结合之前雨水倒灌差点流到该单元公共电梯,幸亏邻居发现,及时消除隐患,不然对电梯安全使用有极大安全隐患。拆与不拆,均系民生,但影响是非常大的。
2. 请问武陵区穿紫河街道办,本人多次表态,在能够消除雨水倒灌的隐患前提下,可以考虑拆除雨棚,毕竟雨棚高度较低,对室内采光、通风影响很大,住在里面有压抑感觉。雨水倒灌的根本原因系平台边缘的几尺围墙,拆除后改为透视围栏,雨水能及时排出,雪冻也方便清理,但是街道办认为该位置处于穿紫河风光带,不同意与其他住户不一致的方式。这是个死循环,和其他住户一样搭建雨棚,样式统一了,楼上投诉违建,拆掉围墙,街道办和物业说影响风光带,亦是反对。
3. 请问穿紫河街道办主任,因前面两次见面,你均打断我的发言,不听我的诉求,单方面讲你的观点,官僚做派突出。本人只能通过该方式表达个人诉求,一是你说的围墙打几个大点的孔洞,这个我原来实践过,在持续暴雨和雪天时,不能解决问题;二是你说极端天气少见,但是我不愿为此冒险赌博,遇到一次,我的房屋损失将是我不愿承受的;三是你说按照你的来,如果被淹你负责,本人不敢苟同,不知是你过于自信还是画饼。
4. 请问武陵区自然资源局、城管局、街道办,本人认为相关部门领导现场同意了搭建雨棚,本人在搭建前也咨询了物业、楼上业主的意见,无人反对。本人当时不清楚还要找相关部门审批出具相关意见,当时也没有相关部门表态必须经过他们书面允许,为何现在认定违建?
5. 请问武陵区政府,该平台与2楼住户连为一体,其他楼层业主无法到该平台,平台仅2楼住户能够使用,缺陷只对2楼业主有影响,2楼业主采取必要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和安全隐患有何过错。根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和《常德市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常政办发[2022]20号)第七条“七、支持商务办公、住宅建筑产品创新创优。在不影响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允许对飘窗以及非公共空间(包含但不限于露台、设备平台、空调隔板、结构板等)进行合理化利用,不纳入建筑面积进行销售”之规定,本人通过对平台搭建雨棚方式解决雨水倒灌、防止高空抛物、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符合要求。
6. 请问吴女士,当初搭建系征求你家同意,且是在3年后举报,本人前期投入大几万,这是一个普通家庭省吃俭用3、4年的积蓄,为何出尔反尔?我在此也想回应一下你所疑惑:本人农村出身,父母均系农民,无背景,工作12年一直在底层拼搏,爱人及其父母也无官场经历和背景,房子是借款+贷款购买,无法承受房屋无法居住的风险。至于你在电话中讲的我的房屋淹了就淹了,与你肯定是无关的,我认为这种观点是冰冷的,缺乏温度。
7. 不知道该问谁了。房屋交付10年了,开发商死了,物业也多次表态不建议拆除、不同意拆围墙,本人实在不知后续该怎么办?当然,我对某些地方强拆后引起的所谓报复社会的行为是不齿的,但是现在身处其中,却时常感受到他们当时的痛苦了。现在找不到解决方案之前,我能做的只是表达我的观点,我反对强拆!我要生存!我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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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4-10-16 09:39
帖内置顶  –    –  2024-10-16 10:17
   接到投诉后,我街道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3月4月18日,武陵区城管局接常德市武陵区控违拆违事务中心《关于对穿紫河街道月畔湾小区3栋王卫涉嫌违法修建建筑物违法建设依法处置的函》,2023年4月23日,城管局执法人员以及街道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查明当事人于2016年后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修建简易结构钢架棚,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当日城管局对当事人立案。2023年8月4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建筑物限期拆除决定书》文书号为:常武城限拆字[2023]第(303001)号。2023年8月28日,区城管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决定书》常武城强拆字[2023]第(303001)号。2024年7月,区拆违办向街道下发强制拆除文件,街道工作人员考虑现实情况,多次组织社区、物业及相关人员到现场查勘协调,与当事人也进行了多次面谈沟通,因当事人房屋违章建筑物一旦拆除后,只要下雨将会面临雨水倒灌的问题,影响居民居住环境以及居住安全,关乎民生。考虑到控违拆违工作也是为保障民生,为此,我街道未对该违章建筑进行拆除,街道多次组织社区、物业公司及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与当事人面谈,致力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穿紫河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30日
2楼#
发布于:2024-09-08 12:52
若属实,便不能软弱
3楼#
发布于:2024-09-09 08:33
验房的时候干什么去了?
4楼#
发布于:2024-09-09 11:15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5楼#
发布于:2024-09-09 18:43
过年到现在大半年,看了几篇帖子了,能不能拆,政府部门做不出决定,意见也是有时拆有时不建议拆,有那么取舍吗?
6楼#
发布于:2024-09-09 18:54
xiaobin4333:验房的时候干什么去了?回到原帖
第一次买房,不知道会有这样的后果。知道谁会买?现在陷进去了,楼上同意搭建我才搭的,现在出尔反尔,说她爸爸同意不代表她同意,关键是她人不在常德,根本不接电话不沟通,隔三岔五举报,烦死了!
7楼#
发布于:2024-09-10 08:45
听说过修单车老头和宝马车一家人的故事吗?
8楼#
发布于:2024-09-10 08:49
用户讲明真相:第一次买房,不知道会有这样的后果。知道谁会买?现在陷进去了,楼上同意搭建我才搭的,现在出尔反尔,说她爸爸同意不代表她同意,关键是她人不在常德,根本不接电话不沟通,隔三岔五举报,烦死了!回到原帖
成年人不能以不知道而不承担后果,那不是理由。
9楼#
发布于:2024-09-10 10:38
彬彬说事:听说过修单车老头和宝马车一家人的故事吗?回到原帖
真正绝望了,哪还顾虑那么多
10楼#
发布于:2024-09-10 10:42
xiaobin4333:成年人不能以不知道而不承担后果,那不是理由。回到原帖
搭建前政府同意、物业同意、楼上同意,三年后,楼上吴女士举报,说她爸同意不代表她同意,根本就不沟通能不能采取其他措施降低影响,一味举报!
11楼#
发布于:2024-09-10 11:57
用户讲明真相:搭建前政府同意、物业同意、楼上同意,三年后,楼上吴女士举报,说她爸同意不代表她同意,根本就不沟通能不能采取其他措施降低影响,一味举报!回到原帖
同意的文件了?批文了?
12楼#
发布于:2024-09-10 21:40
坚决反对拆,第一阳台比屋里高,一下雨就会导致雨水倒灌,我们老百姓几代人辛辛苦苦攒钱加背房贷买一套房子不容易,雨水倒灌了我们怎么住?第二楼上乱丢乱扔,之前楼上还有人扔酒瓶下来,扔烟头是常有的事,还有人到饭菜汤渣下来,请问我们滴安全问题又有谁来负责?
chacha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13楼#
发布于:2024-09-10 22:14
业主采取必要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和安全隐患有何过错。根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和《常德市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常政办发[2022]20号)第七条“七、支持商务办公、住宅建筑产品创新创优。在不影响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允许对飘窗以及非公共空间(包含但不限于露台、设备平台、空调隔板、结构板等)进行合理化利用,不纳入建筑面积进行销售”之规定,
chacha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14楼#
发布于:2024-09-10 22:16
业主采取必要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和安全隐患有何过错,看到别人家进水倒灌心里开心??街道办不管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15楼#
发布于:2024-09-11 11:24
楼上吴女士一致拒绝沟通,只强调拆除是唯一的方式,不顾及我的死活,我也要生存!
16楼#
发布于:2024-09-11 12:01
不能因为个别人举报就不管这些买2楼住户的安全吧,雨水倒灌,导致2楼住户不能住怎么办?楼上乱扔乱丢砸到人怎么办?
17楼#
发布于:2024-09-11 17:40
娟子⭕️:不能因为个别人举报就不管这些买2楼住户的安全吧,雨水倒灌,导致2楼住户不能住怎么办?楼上乱扔乱丢砸到人怎么办?回到原帖
谁乱扔找谁负责啊,难道常德每个高层建筑下面都搭了棚吗?
chacha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18楼#
发布于:2024-09-18 20:15
xiaobin4333:谁乱扔找谁负责啊,难道常德每个高层建筑下面都搭了棚吗?回到原帖
说的轻松,、谁乱扔找谁负责,明明有好的解决方法,为什么一定要付出代价了再找人负责?人怎么这么毒?
19楼#
发布于:2024-09-19 09:01
chacha:说的轻松,、谁乱扔找谁负责,明明有好的解决方法,为什么一定要付出代价了再找人负责?人怎么这么毒?回到原帖
是好的解决方法吗?对别人没有影响吗?好的解决方法怎么会投诉举报?
20楼#
发布于:2024-10-16 09:39
   接到投诉后,我街道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3月4月18日,武陵区城管局接常德市武陵区控违拆违事务中心《关于对穿紫河街道月畔湾小区3栋王卫涉嫌违法修建建筑物违法建设依法处置的函》,2023年4月23日,城管局执法人员以及街道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查明当事人于2016年后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修建简易结构钢架棚,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当日城管局对当事人立案。2023年8月4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建筑物限期拆除决定书》文书号为:常武城限拆字[2023]第(303001)号。2023年8月28日,区城管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决定书》常武城强拆字[2023]第(303001)号。2024年7月,区拆违办向街道下发强制拆除文件,街道工作人员考虑现实情况,多次组织社区、物业及相关人员到现场查勘协调,与当事人也进行了多次面谈沟通,因当事人房屋违章建筑物一旦拆除后,只要下雨将会面临雨水倒灌的问题,影响居民居住环境以及居住安全,关乎民生。考虑到控违拆违工作也是为保障民生,为此,我街道未对该违章建筑进行拆除,街道多次组织社区、物业公司及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与当事人面谈,致力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穿紫河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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