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企业微信截图_17219539557362.png 请问人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劳动者工资克扣或无故拖欠均属违法,这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庄严捍卫。现就澧县某单位声称以“代扣残疾人保证金”名义,人均从员工工资中扣除156.25元的行为,提出严正质疑。 首先,明确指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责任主体应为用人单位,而非转嫁至无辜劳动者身上。此等行为不仅违背了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更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粗暴践踏,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和尊严。 其次,我们不禁要问,这究竟是法律意识的淡薄,还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公然漠视?若此做法系澧县独有的“地方特色”或“土制度”,那么这样的“特色”不仅不应被容忍,更应被彻底揭露并予以纠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超越法律框架的“土政策”都不应成为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借口。 因此,我强烈要求贵局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并公开透明地处理结果。 如果我的上述质疑存在对相关法律的错误解读,也请对我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公布相关法律法规,让我学习领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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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4-08-15 11:15
帖内置顶 – – 2024-08-15 15:30
网友果酱,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如用工单位存在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情况,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证明与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合同、工作服、工作证、考勤卡、工资银行流水等),前往单位注册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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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4-07-26 08:30
图片:0aec2d7f10be7f8039430813b78628e.png 上图为群内微信聊天截图,重发一次,单位名称就不发了,省的惹麻烦。 我再次跟帖正式向人社局提出质询:此截图所展示的行为,是否违法? 作为市级行政机关,人社局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任。因此,恳请贵局能够正视此问题,避免任何形式的敷衍与回避。我坚信,公正与透明是构建良好政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可或缺的元素。 若贵局因故无法直接答复或答复内容含糊不清,我不得不遗憾地指出,这将对政府公信力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在此情况下,我将不得不依据《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进一步的维权行动,直至我的合理诉求得到明确且满意的解答。 在此强调,这一行动并非出于对抗或挑衅,而是基于对法治社会的坚定信仰,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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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4-07-26 09:14
一般情况下,企业应该要雇2%的残疾人,就可以免交。
员工都是正常人,那肯定是要交这个钱。但是应该是企业交,不能分摊到员工头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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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4-07-26 11:27
退一步讲,面对当前的经济困境,若真的囊中羞涩,难以维系正常薪资发放,期望的是一份来自管理层的真诚与透明。直接而坦诚地告知现状,哪怕是通过调整绩效等方式共度时艰,也能理解并接受。但若是采取那些愚弄人心的伎俩,企图以法律盲区为挡箭牌,轻视澧县人民的智慧与权益,那便是赤裸裸的欺凌与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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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4-07-26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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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4-07-28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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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4-07-29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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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4-07-29 09:27
这些不要脸的事儿,澧县干得出来。经常搞这些名堂---什么助残捐款、什么给一中的建设捐款等,规定了各层级人员“捐”多少,直接从工资里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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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4-08-15 11:15
网友果酱,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如用工单位存在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情况,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证明与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合同、工作服、工作证、考勤卡、工资银行流水等),前往单位注册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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