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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本人于今年三月经人介绍于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一私人老板处打工,一直到5月底,之间未发一分钱。后于端午节前第一次找他搞点钱过节,答复我说暂时没有自己想办法。之后也讨要过几次,不给钱不说,态度还及其恶劣。 现在也是没办法了,现借此平台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找哪些部门,准 备哪些资料? 望早日答复为盼! 谢谢! | |
| 1楼#发布于:2024-07-23 10:33 帖内置顶  –    –  2024-07-23 11:18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到法院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具体事宜咨询法院。 柳叶湖热线 2024年7月23日 | |
| 2楼#发布于:2024-07-23 08:42 
					两个部门: 1、人社部门 2、总工会 ( 3、街道、社区) | |
| 3楼#发布于:2024-07-23 08:46 
					这是差你多少钱噢,当老板的这是想免费请打工人啊				 | |
| 4楼#发布于:2024-07-23 10:12 
					当初的口头协议(合同)有录音最好,没有事后打电话要录音,索要金额故意说大一点,这样对方肯定会纠正到正确的金额。如多次讨要无果,争取让对方承诺一个时间,最好形成书面文字或者坚持给你出示欠条。这样你就有了证据,也多了一个途径,凭借这些证据直接到微信公众号去立案,如法院要求你支付立案费,就表示受理了。				 | |
| 5楼#发布于:2024-07-23 10:33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到法院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具体事宜咨询法院。 柳叶湖热线 2024年7月23日 | |
| 6楼#发布于:2024-07-23 13:03 | |
| 8楼#发布于:2024-07-25 10:1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