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本人于今年三月经人介绍于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一私人老板处打工,一直到5月底,之间未发一分钱。后于端午节前第一次找他搞点钱过节,答复我说暂时没有自己想办法。之后也讨要过几次,不给钱不说,态度还及其恶劣。 现在也是没办法了,现借此平台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找哪些部门,准 备哪些资料? 望早日答复为盼!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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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4-07-23 10:33
帖内置顶 – – 2024-07-23 11:18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到法院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具体事宜咨询法院。 柳叶湖热线 2024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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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4-07-23 08:42
两个部门:
1、人社部门 2、总工会 ( 3、街道、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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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4-07-23 08:46
这是差你多少钱噢,当老板的这是想免费请打工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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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4-07-23 10:12
当初的口头协议(合同)有录音最好,没有事后打电话要录音,索要金额故意说大一点,这样对方肯定会纠正到正确的金额。如多次讨要无果,争取让对方承诺一个时间,最好形成书面文字或者坚持给你出示欠条。这样你就有了证据,也多了一个途径,凭借这些证据直接到微信公众号去立案,如法院要求你支付立案费,就表示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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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4-07-23 10:33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到法院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具体事宜咨询法院。 柳叶湖热线 2024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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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4-07-23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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