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富园小区监控设备老化损坏无法使用已经有好几年的时间了,目前整个小区是无实时监控的状况,小区自早几年前业委会解散后再没有成立新的业委会,对于入住率如此之高的小区,没有监控设备监控已经无法保障小区居民的安全生活。针对这种情况,小区很多业主也找过小区的物业管理——诚信致远公司,得到的答复是市住保中心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不同意,理由是监控的受益主体无法有效确定仅仅是芙蓉盛世B区也就是富园小区,不满足单独使用B区公共维修资金的条件。我想请问一下负责的有关单位,我们B区什么时候和A,C区合并管理了?A,C区的监控设备早已维修更新。为什么单独就不同意B区的监控维修更新,造成目前最少五六年小区一直是无监控状态,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发生偷盗抢,人身安全事故等都没有图像监控线索可查找。这就是所谓的常德的平安建设吗?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抓紧作为。尽快给小区居民提供基本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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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4-07-17 11:41
帖内置顶 – – 2024-07-17 15:15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新建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由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定。”贵小区在新建时核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名称为:富园小区。 二、监控设备是全体业主受益的共用设施设备,其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原则”。 三、5月20日上午,我中心维修资金使用部邀请属地社区、诚信致远物业公司和相关业主,对富园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召开专题协调会,大家一致认为使用维修资金安装监控设施设备,必须按照《民法典》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及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面积及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决定”。也就是富园小区全体业主签字表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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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4-07-17 11:41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新建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由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定。”贵小区在新建时核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名称为:富园小区。 二、监控设备是全体业主受益的共用设施设备,其维修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原则”。 三、5月20日上午,我中心维修资金使用部邀请属地社区、诚信致远物业公司和相关业主,对富园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召开专题协调会,大家一致认为使用维修资金安装监控设施设备,必须按照《民法典》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及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面积及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决定”。也就是富园小区全体业主签字表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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