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
4月30日我家楼下305业主反映厨房顶部漏水,我家人及物业公司人员现场勘查后,物业公司回复,3楼漏水找四楼处理,和物业公司没有关系。在我家勘查后,物业公司人员说我家厨房未做防水,漏水问题由我自行处理好,和物业没有关系。 我就漏水问题的处理:4月30日下午我联系专业防水人员去楼下漏水的305室查看情况,物业工作人员说不是公共下水管的问题,下水管是干的。在有物业公司人员的陪同下,我方防水人员提出注浆工艺解决漏水,费用原告承担,305业主不同意并骂走了我的工作人员。因相信物业做为专业的物业公司,要求我自行解决漏水问题,所以我只想尽快解决楼下业主家的漏水情况。 5月1日大早我联系物业公司郑经理,并请求他帮忙找一下专业人员,答应后一直未回复。后我去找楼下专业管道公司,得知专业师傅五一放假需要5月6日上班。但漏水的3楼305业主不依不饶,包含语言谩骂,催促,要赔偿,对我的身心及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5月2日我楼下305业主不断催促,停水后还在漏水,我联系物业公司,提出怀疑是否为公共下水管漏水,物业回复,工程部已看公共下水管,是不漏水的。 5月3日,我楼下305业主不停催促,反复警告我,她家厨房电器多且新更换的,因为漏水问题导致她家厨房电器损坏或电器短路引发火灾,我需要负全责并赔偿所有损失。此时物业公司并未派专业人员检测,而楼下业主一直找我,并对我进行谩骂,人格侮辱及威胁。物业公司经理在现场,除了劝说305业主,并未承担起物业应尽的排查问题,区分责任人的责任。 5月4日,我家已停水4天,我请了专业检测漏水人员,物业公司郑经理过来看后,我的检测人员说我家所有室内水管均不漏水,加之我家停水4天,楼下还在漏水,考虑公共下水管的问题。物业公司郑经理回复,公共下水管工程部看过没有问题。此时楼下305业主一再要求我马上修复,解决漏水,物业公司人员也没有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5月5日,停水5天,我经过和专业师傅两天的问题查找并沟通,只能做出拆掉橱柜砸开墙面去查找家内所有水管的问题。在此之前,5月4日中午我就拆厨房查漏水问题已告知物业公司郑经理,并一直要求郑经理携工程部现场指导观察。在此之前,我一直相信物业公司的判断,漏水是我家的问题,并未就我家厨房拆除墙面开挖带来的损失划分责任。5月5日早上7:41分我告知物业公司郑经理施工人员8点到,请工程部一起到现场。9:10分我再次要求物业公司郑经理过来,回复说来了,却一直未到。10:04分我又一次要求物业公司工程部过来还是未过来,物业公司郑经理要求我拍照漏水的位置,10:15分我的施工人员拆掉厨房地面及墙面上的橱柜,砸开墙面及地面,最终确认为公共下水管漏水导致楼下305室漏水。 此时物业公司的处理是:只维修公共下水管和开挖的墙面。而我家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不负责,由我自行承担。 理由: 1. 我家厨房的所有电器及整体橱柜在2024年5月5日10点前均可以正常使用。 2. 漏水问题出现后,物业公司回复楼下漏水,让楼下找楼上去协商处理,和物业无关。物业做为专业的物业公司,没有尽物业公司应尽的义务,及时先排查问题,分辨事故责任人,推诿自身物业公司应承担的责任,致我被楼下305室业主一直威胁,谩骂,不堪其扰。我只想快点解决问题,在已经无法排查出漏水问题的情况下,不得已做出拆除橱柜及墙面的决定(因厨房位置特殊,管道对应位置地面墙面端均有整体橱柜,不拆除不能发现问题)。 3. 我及水电专业人员检测后提出我家里水管都不漏水,可能是公共下水管的问题,物业公司郑经理说工程部检查了没有问题,影响了原告的正常判断。每次当我沟通我家停水了楼下也漏水,专业人员检测了我家所有水管也不漏水的情况下,物业公司郑经理都说,我也不知道什么问题,我叫工程部过来,而工程部均没有来过我家仔细检查。 4. 5月5日,在我已沟通好专业师傅过来施工时物业工作人员来现场的前提下,物业工作人员一直不来,且多次催促都不来我家厨房施工现场。明显物业公司在推脱责任。为什么沟通好了不来,多次催促还不来,最后说让我拍照??问题出来后是主下水管的问题,物业公司才来。看了后说回公司汇报。下午给我回复,物业只负责维修水管,其他的不管。我不接受也要接受。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道德吗???? 5. 物业工作人员在前期的沟通中,每天都说找专业师傅,派工程部过来,结果迟迟没有人员过来处理。如果物业公司在此期间有专业人员处理,就不会造成我以必须拆除厨房整体橱柜做为代价来检测漏水情况的这种损失惨重的局面。 6. 物业作为专业的物业公司,做为为业主服务的公司,面对业主提出厨房漏水,且物业工作人员在知晓厨房有公共下水管的前提下,应是先协调我及楼下业主,物业公司先进行漏水问题排查,若是我家的问题,所有检测费用及后续维修费用由我家全部承担,若是公共下水管问题由物业公司承担。而不是将问题推诿给业主去解决。这种不负责的行为已违背物业公司服务之初衷,请问,我每年交物业费的意义在哪里?找一个事事推给业主,遇事就是业主的问题,收钱时毫不手软的服务公司???? 7. 拆厨房和砸墙面地面的问题,因是所有漏水可能发生的点都已排除,我家已停水5天,无法继续生活,加之我已忍受不了楼下业主的无止谩骂和骚扰,不得已为之,只剩下拆掉橱柜砸墙查看问题所在。才造成我做出拆掉厨房橱柜的决定。不是我主动要去拆掉厨房橱柜,是我不得已而为之。 8. 物业工作人员明知我在拆除厨房橱柜查找问题的前提下,在同意工程部陪同的前提下,在我方施工人员准备动工时,并且在我多次催促物业公司人员来现场的情况下,迟迟不来现场,要我自行解决。该行为就是极端不负责任。 9.在我向常德红网百姓呼声网站就上诉事情投诉后,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导调查时,物业公司的官方回复是这样的:经向物业公司了解,市民反映的主水管漏水问题属实。物业负责人表示,市民在拆除厨房和灶台前,并未与物业公司就责任和赔偿事宜沟通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就自行施工,且该主水管早期装修被业主包进墙内,致使物业公司无法排查。目前,物业公司准备维修主水管,但市民不同意,要求先沟通好赔偿事宜。物业公司表示愿意适当补偿市民,市民不认可,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拆除的全部损失,物业公司拒绝。 事实是:第一,主水管早期装修被我包进墙内,致使物业公司无法排查。这句话就很好笑,物业公司明明就没有在我家检查过,就已确定是我家漏水,我去解决。无法检修和没有检修明明是两个概念。第二,就问题发生后,我找物业公司进行协商,物业公司多次推诿,并说物业公司除了维修主下水管,其他的损失都由我负责,我不接受也得接受。均有录音为证。我从始至终就没有说过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拆除的全部损失,物业公司歪曲事实,编造谎言汇报给调查领导。请问物业公司这是什么行为。在我和物业公司无法协商,社区领导两次介入后,物业公司说维修主下水管,恢复我开挖的地面墙面,给予500元物业费减免。难道这就是物业公司所说的愿意适当补偿业主????如果问题出现时,物业公司不推诿责任,派工程部认真检查,就不会导致我被楼下谩骂威胁五六天,就不会造成我不得已拆橱柜来查找问题,就不会造成我拆除厨房,一个月无法使用厨房,就不会造成以上种种损失。我家上有90岁的老人,下有两个几岁的孩子,对生活造成了多大的不便????时至今日,物业公司还没有反思自己的问题,觉得我胡搅蛮缠。收物业费的时候非常积极,为什么出问题后处处推诿??物业服务的宗旨是什么???有多黑心,有多不负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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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4-05-09 08:31
帖内置顶 – – 2024-05-09 08:32
关于市民反映的柳河鑫苑物业推卸责任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向物业公司了解,市民反映的主水管漏水问题属实。物业负责人表示,市民在拆除厨房和灶台前,并未与物业公司就责任和赔偿事宜沟通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就自行施工,且该主水管早期装修被业主包进墙内,致使物业公司无法排查。目前,物业公司准备维修主水管,但市民不同意,要求先沟通好赔偿事宜。物业公司表示愿意适当补偿市民,市民不认可,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拆除的全部损失,物业公司拒绝。由于该问题涉及到责任划分和损害赔偿,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市民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感谢对武陵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4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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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4-05-08 13:11
别的不知道,好几次经过柳河鑫苑小区靠紫菱路的地方,到处污水横流。
我就向问下,物业不定期找环卫抽化粪池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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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4-05-08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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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4-05-09 08:31
关于市民反映的柳河鑫苑物业推卸责任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向物业公司了解,市民反映的主水管漏水问题属实。物业负责人表示,市民在拆除厨房和灶台前,并未与物业公司就责任和赔偿事宜沟通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就自行施工,且该主水管早期装修被业主包进墙内,致使物业公司无法排查。目前,物业公司准备维修主水管,但市民不同意,要求先沟通好赔偿事宜。物业公司表示愿意适当补偿市民,市民不认可,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拆除的全部损失,物业公司拒绝。由于该问题涉及到责任划分和损害赔偿,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市民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感谢对武陵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4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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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4-05-09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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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4-05-10 18:45
就相关部门的回复,做为当事人再次重申一遍,第一,主下水管被我装修包进去了,物业无法检修。事实是,物业从来没有做检修过,甚至漏水事情发生后也没有过来检修,一味推卸责任,让业主自行解决。无法检修和没有检修是两个概念。二,物业公司说我要物业公司承担全部损失,这个我从来没有说过。物业公司凭什么这么歪曲事实?难道物业公司说什么就是什么吗?业主的权益谁来保护?人民的权益谁来保护?就楼下业主的谩骂威胁,开始我是理解的,毕竟漏水确实不方便。所以每一天我都在积极找人处理,去寻找问题。所有问题排查后我家没问题,物业公司再次推诿,为了快速找出漏水问题,并解决,才造成了我拆橱柜,挖地面墙面。首先,出现问题后,我在积极面对,找尽办法去解决,楼下业主至今还在对我进行语言攻击,已不想再跟楼下去做沟通。就物业公司目前的处理办法,前期推卸责任,后期相关部门调查时,又在扭曲事实,我怎敢再去沟通协调?难道老实人就得处处忍让吃亏吗?难道我每年交这么多物业费,现在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这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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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4-05-10 18:51
武陵区区长热线:关于市民反映的柳河鑫苑物业推卸责任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向物业公司了解,市民反映的主水管漏水问题属实。物业负责人表示,市民在拆除厨房和灶台前,并未与物业公司就责任和赔偿事宜沟通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就自行施工,且该主水管早期装修被业主包进...回到原帖尊敬的领导: 就贵部门的回复,我这边做一个解释,第一,主下水管被我装修包进去了,物业无法检修。事实是,物业从来没有做检修过,包括漏水前后时间。无法检修和没有检修是两个概念。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二,物业公司说我要物业公司承担全部损失,这个我从来没有说过,请物业公司就以上两点拿出证据,不要在这里歪曲事实。不是物业公司说什么就是什么。我相信贵部门定能秉公处理,还业主,还市民一个清白。事情发生后,感谢各级领导,各部门的重视。同时也希望能尽快解决,再次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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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4-05-10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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