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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小狗(品种:约克夏,三斤,二岁五个月)寄存在常德友阿奇幻动物星球不到半小时被“摔死,商家一分不赔。常德丹阳派出所调解员颠倒黑白,说这是我和工作人员之间的私人行为。求助相关主管部门出面协调,主持公道				 | |
| 1楼#发布于:2024-03-06 15:11 帖内置顶  –    –  2024-03-07 08:08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发表的帖子武陵公安分局已获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丹阳派出所进行核查。 经核查,当事人双方因宠物狗纠纷产生分歧,丹阳派出所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达成协议,后告知其可以走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感谢您对武陵公安的理解与支持。 | |
| 2楼#发布于:2024-03-04 08:15 
					目前仍没有像某些地方一样出台动物福利保护法。但是已经承认这是毛孩子				 | |
| 4楼#发布于:2024-03-04 08:41 
					如果本身有寄存宠物这个业务,且又正式手续的话,不存在是私人行为! 派出所应该不会在没有证据支撑的情况下定性私人行为! 两方有一方说谎? | |
| 5楼#发布于:2024-03-04 09:02 | |
| 6楼#发布于:2024-03-04 09:12 | |
| 8楼#发布于:2024-03-04 16:21 
					闹剧,该停了吧				 | |
| 9楼#发布于:2024-03-04 17:00 
					狗狗“摔死”,是人为的还是以外?如果宠物店有经营执照,且双方按合同约定达成协议的话,出现问题了是应该担责的。				 | |
| 11楼#发布于:2024-03-06 09:05 
					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你非要相关主管部门出面协调,主持公道,你的思路就错误的! 正确的做法是:收集证据,然后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再去找法院! | |
| 12楼#发布于:2024-03-06 15:11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发表的帖子武陵公安分局已获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丹阳派出所进行核查。 经核查,当事人双方因宠物狗纠纷产生分歧,丹阳派出所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达成协议,后告知其可以走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感谢您对武陵公安的理解与支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