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咨询桃源县相关部门,城镇女性居民独生子女费需要等到60岁和养老费一起发放。有违湖南省政府相关规定,桃源县政府相关部门你不能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想当年,政府号召,只生一个好,政府来养老。现在全靠自己养老,好,自己养就自己养吧,你这独生子女费还拖欠,诚信啊,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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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喜欢:朱才顺 |
1楼#
发布于:2024-02-29 16:39
帖内置顶 – – 2024-03-01 08:13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上级政策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湘政发〔2014〕27号)规定:“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发放对象是省内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其他城镇居民”。发放方式为“参加企业职工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其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机构随养老金按月代发”。发放标准为80元/人/月。 因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对象,男性、女性的养老金均要年满60周岁开始发放,导致女性在55-59岁期间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以下简称奖励金)不能由人社部门随养老金按月发放。对发放年龄不匹配的问题,我局曾多次向省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反映,但没有得到明确指示,且相关文件暂无修改计划。 二、我县的做法 目前,针对55周岁女性省内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对象,我局在申报发放奖励金时有两种做法:一是在55-59岁期间,女性享受对象申请人社部门先行发放奖励金。由本人到人社部门申领社会保障卡,然后持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激活社保卡,再前往人社部门绑定人社的发放系统,在未到养老金发放年龄的情况下,可先行发放奖励金。二是待对象年满60周岁发放城镇居民养老金时,一次性补齐55-59周岁时应享受的奖励金。以上两种发放方式,在女性对象申报办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时,由乡镇(街道)或社区经办人员向其解释说明相关政策,对象自行选择其中一种发放方式执行。 同时据了解,常德市其他区县市对于55-59周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女性,基本上采取年满60周岁后随养老金发放,并一次性补齐55-59周岁奖励金的方式。 三、下步工作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将持续抓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同时,积极与人社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对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而未达到养老金发放年龄的人员,通知对象提前领取、激活、绑定社保卡;对符合政策但不愿提前介入的对象签订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知情告知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桃源县卫生健康局0736-662325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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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4-02-26 11:28
武陵区的城镇居民女性年满55岁可以领独生子女奖扶金。请注意不是独生子女费,独生子女费是指小孩出生至满18岁,每月只有5至10元。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目前每月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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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4-02-29 16:39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上级政策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湘政发〔2014〕27号)规定:“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发放对象是省内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其他城镇居民”。发放方式为“参加企业职工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其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机构随养老金按月代发”。发放标准为80元/人/月。 因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对象,男性、女性的养老金均要年满60周岁开始发放,导致女性在55-59岁期间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以下简称奖励金)不能由人社部门随养老金按月发放。对发放年龄不匹配的问题,我局曾多次向省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反映,但没有得到明确指示,且相关文件暂无修改计划。 二、我县的做法 目前,针对55周岁女性省内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对象,我局在申报发放奖励金时有两种做法:一是在55-59岁期间,女性享受对象申请人社部门先行发放奖励金。由本人到人社部门申领社会保障卡,然后持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激活社保卡,再前往人社部门绑定人社的发放系统,在未到养老金发放年龄的情况下,可先行发放奖励金。二是待对象年满60周岁发放城镇居民养老金时,一次性补齐55-59周岁时应享受的奖励金。以上两种发放方式,在女性对象申报办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时,由乡镇(街道)或社区经办人员向其解释说明相关政策,对象自行选择其中一种发放方式执行。 同时据了解,常德市其他区县市对于55-59周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女性,基本上采取年满60周岁后随养老金发放,并一次性补齐55-59周岁奖励金的方式。 三、下步工作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将持续抓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同时,积极与人社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对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而未达到养老金发放年龄的人员,通知对象提前领取、激活、绑定社保卡;对符合政策但不愿提前介入的对象签订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知情告知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桃源县卫生健康局0736-662325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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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4-03-0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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