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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医保局领导,2024年市本级医保取消了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救助支付部分吗? 
							我是肾移植术后患者,办的特殊病种是“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2023年政策是门诊开药医保统筹支付80%,个人支付20%,由于是低保救助对象,有医疗救助支付10%。今年2024年第一次开药,结算清单上医疗救助支付的10%没有了。所以请问医保局领导,医疗救助支付10%是取消了吗?麻烦把2024年的政策普及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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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 
								
								发布于:2024-01-11 14:56				
			帖内置顶  –    –  2024-01-11 15:08 
						关于特殊病种医疗救助支付问题的回复 您好! 关于您在常德论坛上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属于二类救助对象,二类救助对象特殊疾病门诊救助起付线为1000元,年度限额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照5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8000元。鉴于您没有留联系方式,如您对医疗救助政策还有任何疑问,可电话咨询:0736-7810018。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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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发布于:2024-01-11 14:55				
			帖内置顶  –    –  2024-01-11 14:55 
						关于特殊病种医疗救助支付问题的回复 您好! 关于您在常德论坛上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属于二类救助对象,二类救助对象特殊疾病门诊救助起付线为1000元,年度限额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照5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8000元。鉴于您没有留联系方式,如您对医疗救助政策还有任何疑问,可电话咨询:0736-7810018。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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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发布于:2024-01-11 14:56				
			关于特殊病种医疗救助支付问题的回复 您好! 关于您在常德论坛上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属于二类救助对象,二类救助对象特殊疾病门诊救助起付线为1000元,年度限额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照5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8000元。鉴于您没有留联系方式,如您对医疗救助政策还有任何疑问,可电话咨询:0736-7810018。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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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 
								发布于:2024-01-11 14:55				
			关于特殊病种医疗救助支付问题的回复 您好! 关于您在常德论坛上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属于二类救助对象,二类救助对象特殊疾病门诊救助起付线为1000元,年度限额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照5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8000元。鉴于您没有留联系方式,如您对医疗救助政策还有任何疑问,可电话咨询:0736-7810018。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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