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在11月18日在论坛发帖<举报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不遵守诊疗规定致人死亡>,11月20日在论坛发帖<举报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不遵守诊疗规定致人死亡(请卫健委调查处理)>投诉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然而10多天过去了,政府管理部门没有任何动作! 这个平台是市委市政府建立的正规投诉平台,在这里反映问题,是合理合法的投诉途径,不知为啥没有政府部门受理?为什么会被不良居心的人污蔑为无理取闹?在这里,我再次进行投诉举报,请政府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针对医院和个别医师出现的错误做出罚款、降级降岗、暂停执业等应有的处罚。如果迟迟不依法处理,我们将向省级和国家的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投诉! 主要是以下6个方面31个问题。一是术前避重就轻,诱导性谈话签字;二是手术预案准备不充分,一些意外情况考虑不周、检查准备不充分;三是病人出现消化道持续出血和术后感染,家属提出转到上级医院,医生各种吓唬阻碍,耽误了抢救挽回的最佳时间;四是在病情持续恶化、挽救希望渺茫时多方动员我们转院或者出院,进行甩锅式的推卸责任;五是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违反用药禁忌、病历填写混乱、不按规定封存和复印病历等多项违法违规问题;六是血管瘤支架已经实行政府集采了,国产支架便宜好用,但在该医院手术时被告知只有进口高价支架,一个支架就要十几万元,为啥集采惠民政策进不了我们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请政府职能部门针对我们提出的6个方面31条质疑进行逐条调查处理,对不能处理的事项书面说明理由,我们要求将投诉举报处理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如果我们认为处理的不公平,我们也会主动将对医院所有的质疑和处理结果在网上公开发布。 到底是什么原因,到底是谁的失误,让术前初诊为肺癌的父亲,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做了一个漏洞百出的手术治疗而不明不白的离去?我们只求一个公平正义,还父亲一个公道! 举报日期:2023.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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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3-11-28 19:46
帖内置顶 – – 2023-11-29 08:30
关于翟某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纠纷的调查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你自2023年11月18日以来3次在常德论坛发表《举报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不遵守诊疗规定致人死亡(请卫健委调查处理)》的帖子。接到投诉后,市卫健委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专人对该起事件开展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患者翟某(已故),男,72岁。因“腰腹部疼痛2年,加重1周”于2023年05月30日10时06分非急诊入住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过医院的主动脉CTA检查,发现患者患有腹主动脉瘤,且有破裂迹象,需要手术治疗。经过沟通,医院向患者家属告知手术风险,并获得同意进行手术。在充分的术前准备后,患者于2023年5月31日在全麻下接受了腹主动脉覆膜支架腔内隔绝术+腹主动脉造影+髂动脉支架置入术+髂动脉造影+股动脉造影。 手术后,患者接受了抗感染、补液、控制血压和心率等相关治疗。然而,术后患者频繁呕吐,呕吐物为咖啡色液体,并多次解黑便,医院考虑为消化道出血。经过消化内科紧急会诊,患者接受了抑酸、护胃、口服止血等治疗,但效果不明显。之后,医院进行了电子胃镜检查:上消化道出血,十二指肠球部出血的可能性较大,医院行内镜下定位术。因出血位置特殊,胃镜下无法止血,联系影像介入科会诊,行胃十二指肠动脉介入栓塞止血。 介入栓塞术后患者黑便频率较前减少,但仍解少量黑水便,血色素相对稳定。然而患者术后出现腹胀,腹痛,频繁高热,精神差等症状,肾功能不全,肌酐逐渐升高。经过全院大会诊,继续予以美罗培南抗感染,抑酸护胃,口服止血,控制血压心率等治疗。患者血真菌培养提示热带念珠菌,予以加用卡泊芬净抗真菌治疗。 6月11-12日患者持续无尿,肌酐进行性升高,仍解少量黑便,不排除活动性消化道出血可能,6月11日23时30分左右突发呼吸困难,即行插管上机治疗,考虑病情危重,请重症医学科会诊后转重症医学科监护治疗。转入诊断:1.十二指肠出血2.腹主动脉假性动脉瘤3.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4.胸腹主动脉溃疡5.髂动脉狭窄6.肺占位性病变7.甲状腺结节8.肾结石9.肾积水伴肾结石10.消化道出血11.真菌感染12.肾功能不全13.代谢性酸中毒试验。 经过积极治疗,患者病情并未得到有效控制,7月7日8时49分因抢救无效死亡。 二、处理经过 患者家属对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治疗效果提出质疑,并认为医院在术前准备、排除消化道出血和脓毒血症原因等方面存在失误。为此,患者家属于6月19日起多次向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投诉。该院亦于6月19-21日、7月28日、7月31日积极主动配合患方家属在第一时间复印封存病历资料,多次与家属现场或电话沟通、回复质疑,并建议双方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9月8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受理该纠纷;9月20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鉴,结果为:医方病历书写欠规范,诊疗行为无原则性过错。10月17日-11月22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医患双方面对面、背靠背沟通,由于医患双方经济补偿悬殊很大,均未能达成协议。 考虑到医患双方已经进行了多次沟通,但始终无法就经济补偿问题达成共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议患方家属终结调解,并通过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然而,患方家属拒绝终结调解。 三、相关建议 1.建议患方家属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依法依规合理维权。 2.若鉴定结论明确医方诊疗行为违反诊疗常规、部门规章,我委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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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3-11-27 14:51
......如果迟迟不依法处理,我们将向省级和国家的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投诉!
......如果我们认为处理的不公平,我们也会主动将对医院所有的质疑和处理结果在网上公开发布。 理解:威胁相关部门?想用舆论左右司法? 建议:依法维权!用证据说话!快去收集证据去吧!别在这反复发帖啦! 再者:大闹得大钱,小闹得小钱,不闹不得钱的时代已经过去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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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3-11-27 15:41
haijun8125:......如果迟迟不依法处理,我们将向省级和国家的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投诉!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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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3-11-27 16:51
haijun8125:......如果迟迟不依法处理,我们将向省级和国家的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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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3-11-27 17:29
(一)病人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二)病人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规定期限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人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四)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规定期限内向县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五)对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规定期限内向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六)省级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希望对你有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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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3-11-27 18:44
haijun8125:......如果迟迟不依法处理,我们将向省级和国家的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投诉!谢谢你的评论,我们证据已经搜集够了,就等管理部门调查处理了,我们认为犯了错误就应该担责,这样法律法规才能有意义,这样医院才能更认真。这里是正规的投诉平台,我不认为在这里投诉有何不妥。如果在这里投诉没人处理的话才是真正的不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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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3-11-28 08:45
尚一网是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政府网站,如果在这里投诉没人处理的话才是真正的不幸,普通老百姓没有那么多渠道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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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23-11-28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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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23-11-28 18:18
统一回复那些认为我没有证据的朋友:出了问题以后,我们请了专业人士对整个诊疗过程进行了分析,已经掌握了充足的证据证明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我们希望医院对存在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结束之前,暂时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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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23-11-28 19:46
关于翟某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纠纷的调查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你自2023年11月18日以来3次在常德论坛发表《举报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不遵守诊疗规定致人死亡(请卫健委调查处理)》的帖子。接到投诉后,市卫健委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专人对该起事件开展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患者翟某(已故),男,72岁。因“腰腹部疼痛2年,加重1周”于2023年05月30日10时06分非急诊入住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过医院的主动脉CTA检查,发现患者患有腹主动脉瘤,且有破裂迹象,需要手术治疗。经过沟通,医院向患者家属告知手术风险,并获得同意进行手术。在充分的术前准备后,患者于2023年5月31日在全麻下接受了腹主动脉覆膜支架腔内隔绝术+腹主动脉造影+髂动脉支架置入术+髂动脉造影+股动脉造影。 手术后,患者接受了抗感染、补液、控制血压和心率等相关治疗。然而,术后患者频繁呕吐,呕吐物为咖啡色液体,并多次解黑便,医院考虑为消化道出血。经过消化内科紧急会诊,患者接受了抑酸、护胃、口服止血等治疗,但效果不明显。之后,医院进行了电子胃镜检查:上消化道出血,十二指肠球部出血的可能性较大,医院行内镜下定位术。因出血位置特殊,胃镜下无法止血,联系影像介入科会诊,行胃十二指肠动脉介入栓塞止血。 介入栓塞术后患者黑便频率较前减少,但仍解少量黑水便,血色素相对稳定。然而患者术后出现腹胀,腹痛,频繁高热,精神差等症状,肾功能不全,肌酐逐渐升高。经过全院大会诊,继续予以美罗培南抗感染,抑酸护胃,口服止血,控制血压心率等治疗。患者血真菌培养提示热带念珠菌,予以加用卡泊芬净抗真菌治疗。 6月11-12日患者持续无尿,肌酐进行性升高,仍解少量黑便,不排除活动性消化道出血可能,6月11日23时30分左右突发呼吸困难,即行插管上机治疗,考虑病情危重,请重症医学科会诊后转重症医学科监护治疗。转入诊断:1.十二指肠出血2.腹主动脉假性动脉瘤3.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4.胸腹主动脉溃疡5.髂动脉狭窄6.肺占位性病变7.甲状腺结节8.肾结石9.肾积水伴肾结石10.消化道出血11.真菌感染12.肾功能不全13.代谢性酸中毒试验。 经过积极治疗,患者病情并未得到有效控制,7月7日8时49分因抢救无效死亡。 二、处理经过 患者家属对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治疗效果提出质疑,并认为医院在术前准备、排除消化道出血和脓毒血症原因等方面存在失误。为此,患者家属于6月19日起多次向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投诉。该院亦于6月19-21日、7月28日、7月31日积极主动配合患方家属在第一时间复印封存病历资料,多次与家属现场或电话沟通、回复质疑,并建议双方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9月8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受理该纠纷;9月20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鉴,结果为:医方病历书写欠规范,诊疗行为无原则性过错。10月17日-11月22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医患双方面对面、背靠背沟通,由于医患双方经济补偿悬殊很大,均未能达成协议。 考虑到医患双方已经进行了多次沟通,但始终无法就经济补偿问题达成共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议患方家属终结调解,并通过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然而,患方家属拒绝终结调解。 三、相关建议 1.建议患方家属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依法依规合理维权。 2.若鉴定结论明确医方诊疗行为违反诊疗常规、部门规章,我委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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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23-11-28 20:05
这种民事纠纷,不要在论坛里发。。。因为也没有判官来给你办事的。如果你觉得有道理,直接起诉医院,法院该判的就判了,总比在这干等、空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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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23-11-29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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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23-11-29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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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23-11-29 16:21
市卫健委:关于翟某与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纠纷的调查回复尊敬的卫健委:我们患方家属对你们的办理结论不认可。我们已经向贵单位递交了书面举报材料,列举了31条医院存在的问题,请问你们哪位同志跟我们进行调查核实了?单方面采用医院方的说辞就是你们实施行政管理的方式?哪条法律规定实施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要靠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为前提?我希望贵单位对我们提出的31条问题进行逐条调查处理,给我们家属书面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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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23-11-29 16:28
haijun8125:......医学鉴定和司法鉴定我们会去做,但不是现在......十分感谢你的持续关注,我想请教一下 以后会为啥后悔呢?是被举报方会对我们打击报复吗?举报违法违规的行为怎么就被定性为闹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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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23-11-29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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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23-11-30 21:35
haijun8125:闹的成本远低于诉讼成本回到原帖一口一个闹,正常投诉被你反复污蔑,犯了错不应该受到惩罚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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