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住老西门小区南区,由于不在市区工作,所以一般周末回家。小区主要停车区域为地下停车场,现已被天源公司开发成公共停车场,外来车辆也可以随意进去停车,原本数量不多的车位就更捉襟见肘,停车收益应该也是天源公司所得。本人作为小区业主,每次回家停车都是与外来车辆一个计费标准,一天20元,而且停一天还按进出次数收费,也就是说我车停一天不能动收20元,如果中间进出了就要重复收费,多次向物业反映,物业就说与天源公司沟通中,却始终不给答复。请问这样的收费标准与收费规则对于小区业主来说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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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3-04-26 09:44
帖内置顶 – – 2023-04-26 09:46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调查核实,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停车位配比的问题 经核实,您反映的老西门小区南区是指老西门6#7#8#楼。 老西门项目总体方案及施工图纸等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我公司严格按图施工,经联合验收后该项目已完成竣工备案,6#7#8#楼车位配比满足规划设计要点要求。 二、关于地下停车场运营的问题 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鉴此,我公司作为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投资、建设单位,按照上述规定有权将车位转让、租赁,收取停车费。 三、关于停车费收取标准的问题 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第七条规定住宅小区的停车费收费标准适用市场调节价而非政府指导价;该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计费方式,根据停车条件和需要,可以采取计次、计时、包月、包年的计费方式”。故我司有权在《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调整范围内决定符合市场标准的停车费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另比照《常德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第六条有关规定,老西门南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为临停免停0.5小时;超过1小时的,每小时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24小时20元封顶;包月按240元/月(含服务费)计取。据此,我司确定的收费标准及方式不违反上述规定。 常德市天源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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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3-03-30 08:53
民法典规定,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另外,地下车库使用、收益权归开发商所有,收费由市场调节,他收费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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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3-04-01 18:03
政府作为就有的是办法.汉寿县城街道和道路上不准停车。违者城管就锁车拖车。送人、下货即停即走除外,但汉寿好的做法就是隔不远在街边或者路边将暂时没有开发的小块场地平整出来作为政府设置的临时免费停车场地,还有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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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3-04-26 09:44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调查核实,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停车位配比的问题 经核实,您反映的老西门小区南区是指老西门6#7#8#楼。 老西门项目总体方案及施工图纸等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我公司严格按图施工,经联合验收后该项目已完成竣工备案,6#7#8#楼车位配比满足规划设计要点要求。 二、关于地下停车场运营的问题 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鉴此,我公司作为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投资、建设单位,按照上述规定有权将车位转让、租赁,收取停车费。 三、关于停车费收取标准的问题 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第七条规定住宅小区的停车费收费标准适用市场调节价而非政府指导价;该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计费方式,根据停车条件和需要,可以采取计次、计时、包月、包年的计费方式”。故我司有权在《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调整范围内决定符合市场标准的停车费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另比照《常德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第六条有关规定,老西门南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为临停免停0.5小时;超过1小时的,每小时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24小时20元封顶;包月按240元/月(含服务费)计取。据此,我司确定的收费标准及方式不违反上述规定。 常德市天源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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