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八月中旬在欢乐城壹号体育游泳馆办了二张游泳会员卡2000元,就去了三天,壹号游泳馆的源源就发微信,泳池闭馆通知,原因说是会所游泳池需定期维护,之后又陆续发了类似信息,后来听说是关门,老板高绪启跑路了,我就找源源退钱,不给退就找到欢乐城负责壹号体育的负责人,他说管不了,打市政府热线说别人拒绝调解,让我走法律程序,去武陵区咨询法律,说这钱可以追回,让我去法院提交相关资料,到法院走流程提交资料,本来是23号下午开庭,可昨天法院打电话说开不庭,理由是拒签法院传票,说是找不到人,(实际情况是原壹号体育改成芒果健身游泳馆,和我交接的源源还是在那上班),一路找来,打了那多次电话咨询,打车去法院都去了好几次,最后还是没结果。那么请问国家为什么要设法律规定?为什么要有法院?为什么还要签合同?即然无法申张正义,不受法律保护,那还签什么合同?要我提交资料给法院干嘛?直接告诉我壹号(芒果)源源就是为了骗消费者钱呗。欢乐城开游泳馆的地方经常换老板来欺骗消费者的这种行为难道就真的不受法律约束,能为所欲为吗??
|
|
1楼#
发布于:2023-01-05 11:12
帖内置顶 – – 2023-01-05 11:15
网友:
您好,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多次联系该店经营者,均无法联系到。由于该店关门,无法进行协调处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建议走司法程序。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
|
5楼#
发布于:2023-01-05 11:12
网友:
您好,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多次联系该店经营者,均无法联系到。由于该店关门,无法进行协调处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建议走司法程序。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