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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关于长房武陵府诉求回复之电箱问题,违规操作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2-10-21 09:43扫一扫,手机看帖
三、关于公变设备建设在地面的问题
   2019年9月30日,市自规局审批了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含地下室),公变及专变配电室均设置在地下室。在施工过程中,根据T/CDZX 012—2019《常德市城市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2020年1月1日实施)5.1.2款中“居住区公用变电所采用户外箱变地上布置”、“并应符合GB50053-201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及经属地供电公司审核同意”的相关规范条款,考虑方便维修、避水等因素,按照市电力部门的要求,将地下室公变及环网柜移至地上建设,专变则设置在地下室(目前,城区新建小区的公变基本上都设置在地上)。
    对建设业主及电力施工企业施工时将设计布置于地下室的公变设施调整至地面布置的问题,市自规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报批安全防护整改
关于以上回复,原审批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是在地下室的,现在你们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报批,是要求他们按现在是在地上的方案重新报批?有余下述求:
1.建设单位未根据前期审批方案施工,谁给他们的权利?
2.他们违规施工后,现在你们还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报批,先施工再报批,这个流程合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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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21 09:43:07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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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11-11 14:57
帖内置顶  –    –  2022-11-11 16:49
chen7518460网友:
       您好!你们反映的供电设备位置与审批方案不一致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就你们反映的相关情况、法律规范适用等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现回复如下:
       常德市委、市政府自中央提出“保交楼、稳民生”政策后,迅速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了“保交楼”工作专班,坚持“房住不炒”的精准定位,列出常德市保交楼项目清单,实行“一对一”督导,积极满足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做到保交楼、稳民生。
        一、关于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
        应保交楼、保稳定的特殊要求,我局对此次建设单位申请规划核实的地块内楼栋(建筑物)核发了《建设工程用地和规划竣工核验合格证》。该项目的室外综合管线不在此次分期验收范围,待开发企业(建设单位)按经我局审批的管网综合及海绵城市设计方案实施建设后,再进行整体验收。
       二、关于违法情况调查与违法线索移交
       此次规划核实过程中我局已全面收集涉及审查、审批的相关资料,发现了供电设备由地下室改建在地面的问题(属室外综合管线范畴)。对于供电设备位置未按我局审批的方案实施的问题,我局已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将该线索移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并经我局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衔接商定的意见,依据“违法建设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我局柳叶湖分局于 2022 年11 月 3 日将该违建线索移送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关于后续督促企业整改
        10 月 25 日下午,市住建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发企业与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开发企业已表态请设计单位人员现场踏勘后拿出供电设备位置整改方案;29 日我局就设计单位提出的初步整改方案与业主代表及开发企业进行了现场协商。我局已就目前存在的问题、相关规范的适用与电力、住建部门进行了协商,要求开发企业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必须充分尊重业主意见并征得业主代表同意,经电力部门技术审查符合相关行业规定后再报经我局依法履行方案变更程序。
       特此函复。
2楼#
发布于:2022-10-21 10:06
因为政策变化了
3楼#
发布于:2022-10-21 10:34
希望有关部门对最新问题尽快发声!
4楼#
发布于:2022-11-11 14:57
chen7518460网友:
       您好!你们反映的供电设备位置与审批方案不一致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就你们反映的相关情况、法律规范适用等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现回复如下:
       常德市委、市政府自中央提出“保交楼、稳民生”政策后,迅速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了“保交楼”工作专班,坚持“房住不炒”的精准定位,列出常德市保交楼项目清单,实行“一对一”督导,积极满足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做到保交楼、稳民生。
        一、关于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
        应保交楼、保稳定的特殊要求,我局对此次建设单位申请规划核实的地块内楼栋(建筑物)核发了《建设工程用地和规划竣工核验合格证》。该项目的室外综合管线不在此次分期验收范围,待开发企业(建设单位)按经我局审批的管网综合及海绵城市设计方案实施建设后,再进行整体验收。
       二、关于违法情况调查与违法线索移交
       此次规划核实过程中我局已全面收集涉及审查、审批的相关资料,发现了供电设备由地下室改建在地面的问题(属室外综合管线范畴)。对于供电设备位置未按我局审批的方案实施的问题,我局已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将该线索移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并经我局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衔接商定的意见,依据“违法建设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我局柳叶湖分局于 2022 年11 月 3 日将该违建线索移送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关于后续督促企业整改
        10 月 25 日下午,市住建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发企业与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开发企业已表态请设计单位人员现场踏勘后拿出供电设备位置整改方案;29 日我局就设计单位提出的初步整改方案与业主代表及开发企业进行了现场协商。我局已就目前存在的问题、相关规范的适用与电力、住建部门进行了协商,要求开发企业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必须充分尊重业主意见并征得业主代表同意,经电力部门技术审查符合相关行业规定后再报经我局依法履行方案变更程序。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