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们是长房武陵府的业主。再过两天我们将迎来收房的日子,在这满是风雨的日子,天气降了温心里也降了温。2年前在北部新城长房宣布推出常德处女座——长房武陵府,打造高端府系楼盘、园林绿化、小区功能分区众多等,但是在今天交房之际,开发商绿化图纸严重不符合当初约定的绿化品质,且设计图纸都已经改的面目全非。各类配套的公共区域完全没有,连常德的安置小区都比不上!作为湖南省房地产的领头企业,作为国企,居然还在这里玩虚假宣传、私自降低小区设计这种无耻行径!百姓购房不易,选择国企难道不是给予你们一份信任吗?
直接正题: 1.长房武陵府交付绿化品质与购房时承诺严重不符,要求开发商限期按品质和设计图整改。按照购房时标准交房及配套绿化达到品质长方、凸显园林绿化品质,凸显分景色绿化品质。 2.停止"收房先签字先交钱 "这种本末倒置违背法制理念的强盗行为!我们要求先查看房屋品质、绿化品质,符合业主要求 才可收房签字。 3.长房武陵府购房时承诺小区整体交付,未通知业主情况下分两期交房,严重践踏业主权益。 4.长房武陵府功能区必须按照设计图完善,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年龄儿童活动区、小区活动室、老人活动区、宠物活动区等。 5.未达到业主要求、未签字前不得收取任何物业费,水电费。 6.关于园林存在数个配电箱,购房合同内容明确本小区配电房规划在小区楼栋附近地下室,规划报建图纸园区正负零以上没有配电箱,目前这种行为擅自更改规划,未在政府部门官网公示,未取得小区业主利害关系人同意。 地下室属于开发商所有,园林属于业主公摊面积,配电箱设置在园区既占用公摊,也影响美观,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我们全体业主恳请市委市政府以民为本,希望长房作为国企能够对自己承诺给予实现!你难道真的想在常德留下一个长房:安置府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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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10-18 16:12
帖内置顶 – – 2022-10-19 08:37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现场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常德长房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常德长房·武陵府建设项目(1-3#栋;7-9#栋;13-15#栋;商业S1、S2、S5、S6、S7)已于10月10日完成联合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具备交付条件。 一、关于项目分期验收、分期交付的问题 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依据《常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试行)》,我局在项目首批建设完成且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实际情况下,进行了分期验收,并核发了以上住宅楼栋及商业部分的《验收意见书》(结论为合格)。 对业主提到的“购房时承诺小区整体交付,未通知业主情况下分期交房”的问题。首批交付的房屋在《购房合同》附件五的《补充协议》中,关于规划布局提示有相关约定:本项目为分期开发,分期验收,可能会增加临时地库出入口、道路及设施对周边环境及业主产生影响。 对于项目剩余楼栋及叠墅何时竣工的问题。建设单位将会依据合同,根据市场情况,积极组织施工、加快进度。 二、关于小区道路太宽、景观绿化品质不高和功能区功能设施建设不齐备的问题 首批交付区域已有儿童游乐区、健身跑道(部分)、景观会客亭等,其他功能区和设施会随后期交付后逐步完善,主管部门的验收仅针对法定的验收内容进行验收(即按照审查过的施工图),验收时架空层空间内是没有这些设施的。按照相关承诺,目前建设单位已采购相关设施,因疫情原因未及时到货,后续将加快设施的安装工作。 关于G9栋旁的道路问题,经查,该楼栋边的消防通道及园林游路均已形成,满足使用要求。 三、关于水电费代收问题 为便于业主使用,水电开户时建设单位已先行统一代缴100元电费、50元水费,该部分费用将计入业主个人水电账户,故收房时需业主缴纳此费用。 四、关于先缴纳物业费再看房交房的问题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271号)规定:“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用交纳义务人依照以下规定确定: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房屋交付买受人之日的当月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 2.房屋交付买受人之日的次月及以后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但是建设单位向业主承诺减免的物业服务费以及尚未出售的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 3.建设单位应按照房屋购买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约定的通知方式及时通知买受人验收交付房屋。买受人在房屋购买合同中载明的通讯地址和通讯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在按照房屋购买合同约定的验收交付房屋时间前告知建设单位。买受人接到建设单位通知验收交付房屋的应及时进行验房办理交付手续。买受人在查验收房时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购房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整改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费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次月开始计收,由物业买受人交纳,但首先由建设单位垫付并负责追缴。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明确: 1.建设单位交房时,业主可以查验,且建设单位与业主应办理交付(交房)手续。 2.建设单位必须先交房(业主先收房),然后才预交次月及以后的物业费,收房在先,交费在后。 3.常德长房置业有限公司2022年10月5日在网上发布的“武陵境启 诚待君归”交付通知,其中“交付流程”不妥,应将第5步“带看验房”调整至第3步。我局已于10月13日上午以现场调度会方式责令常德长房置业有限公司改正。 五、关于房屋质量诉求的问题 业主如有涉及房屋质量问题的诉求,请及时与长房地产售后服务联系,并留存问题清单( 电话:0736-7803521,地址:武陵府项目G14栋物业服务中心)。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会定期查验并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到位。 另:您所反映的小区绿化品质不高的问题建议咨询市城管局,地面配电箱的设置问题建议咨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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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2-10-09 09:49
长房武陵府,当时打着国企的标签,老百姓花高价购房,期待了两年,尽是这种姿态、这种质量,还满满霸王条款,支持楼主!希望政府部门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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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2-10-09 16:08
G13入户大门为侧门,所有楼栋入户大门都为板板正正,唯独G13为侧门,试问G13业主是少交长房一分钱?谁愿意天天走后门回家?是否长房长期也习惯“走后门?”,业主诉求对G13大门进行限期整改,再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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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2-10-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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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2-10-09 20:20
G9栋完全还是工地现场,入户门,门前完全都还是工地状态,更别提设施落实、绿化不达标、一期交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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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22-10-10 15:50
希望政府可以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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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22-10-18 16:12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现场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常德长房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常德长房·武陵府建设项目(1-3#栋;7-9#栋;13-15#栋;商业S1、S2、S5、S6、S7)已于10月10日完成联合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具备交付条件。 一、关于项目分期验收、分期交付的问题 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依据《常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试行)》,我局在项目首批建设完成且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实际情况下,进行了分期验收,并核发了以上住宅楼栋及商业部分的《验收意见书》(结论为合格)。 对业主提到的“购房时承诺小区整体交付,未通知业主情况下分期交房”的问题。首批交付的房屋在《购房合同》附件五的《补充协议》中,关于规划布局提示有相关约定:本项目为分期开发,分期验收,可能会增加临时地库出入口、道路及设施对周边环境及业主产生影响。 对于项目剩余楼栋及叠墅何时竣工的问题。建设单位将会依据合同,根据市场情况,积极组织施工、加快进度。 二、关于小区道路太宽、景观绿化品质不高和功能区功能设施建设不齐备的问题 首批交付区域已有儿童游乐区、健身跑道(部分)、景观会客亭等,其他功能区和设施会随后期交付后逐步完善,主管部门的验收仅针对法定的验收内容进行验收(即按照审查过的施工图),验收时架空层空间内是没有这些设施的。按照相关承诺,目前建设单位已采购相关设施,因疫情原因未及时到货,后续将加快设施的安装工作。 关于G9栋旁的道路问题,经查,该楼栋边的消防通道及园林游路均已形成,满足使用要求。 三、关于水电费代收问题 为便于业主使用,水电开户时建设单位已先行统一代缴100元电费、50元水费,该部分费用将计入业主个人水电账户,故收房时需业主缴纳此费用。 四、关于先缴纳物业费再看房交房的问题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271号)规定:“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用交纳义务人依照以下规定确定: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房屋交付买受人之日的当月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 2.房屋交付买受人之日的次月及以后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但是建设单位向业主承诺减免的物业服务费以及尚未出售的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 3.建设单位应按照房屋购买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约定的通知方式及时通知买受人验收交付房屋。买受人在房屋购买合同中载明的通讯地址和通讯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在按照房屋购买合同约定的验收交付房屋时间前告知建设单位。买受人接到建设单位通知验收交付房屋的应及时进行验房办理交付手续。买受人在查验收房时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购房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整改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费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次月开始计收,由物业买受人交纳,但首先由建设单位垫付并负责追缴。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明确: 1.建设单位交房时,业主可以查验,且建设单位与业主应办理交付(交房)手续。 2.建设单位必须先交房(业主先收房),然后才预交次月及以后的物业费,收房在先,交费在后。 3.常德长房置业有限公司2022年10月5日在网上发布的“武陵境启 诚待君归”交付通知,其中“交付流程”不妥,应将第5步“带看验房”调整至第3步。我局已于10月13日上午以现场调度会方式责令常德长房置业有限公司改正。 五、关于房屋质量诉求的问题 业主如有涉及房屋质量问题的诉求,请及时与长房地产售后服务联系,并留存问题清单( 电话:0736-7803521,地址:武陵府项目G14栋物业服务中心)。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会定期查验并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到位。 另:您所反映的小区绿化品质不高的问题建议咨询市城管局,地面配电箱的设置问题建议咨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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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22-10-18 23:11
8号就在受理了,常德政府部门10天状态还在受理中?这就是勤政爱民,以人民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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