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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关于空挂户口能否迁回原籍的问题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2-08-02 14:22扫一扫,手机看帖
一、基本情况
周某,男,1993年01月11日出生,原户口所在地为石门县皂市镇朱坪社区二组。因父母常年在新关镇从事汽修行业,为解决外乡镇人员子女就学的借读问题,由居住在新关镇新关居委会的亲戚出面协调,于2002年9月14日单独将不满九岁的周某的户口迁入到新关镇新关社区居委会8组,属无宅基地、无住房、无承包地的三无独立空挂户口(实际上类似黑市户口),户主为周某本人。周某小学毕业后,继续在新关镇中学就读;2008年9月至2011年6月,周某在石门县第一中学完成高中学业,2015年大学毕业后一直长沙、株洲、张家界等地从事建筑工程工作且暂无固定住所。


二、家庭情况
周某的原实际家庭人口三人即父亲、母亲、周某本人,承包地总面积2.28亩;2018年承包地重新确权登记时,因周某户口已迁出,不在承包家庭成员登记之列,但周某名下分配的承包土地并没有进行调整,由其父亲、母亲继续耕种;原有宅基地上的老旧房屋撤除后重新获得建房许可,并由周某出资修建。


三、申请情况
周某户口从皂市镇迁移到新关镇时,其本人还未成年,因借读问题违规登记为新关镇新关居委会的独立户口,应当撤销登记并将户口迁回原籍。皂市镇朱坪社区居委会于2018年12月28日出具了“周某因学已将户口迁出,现需将户口迁回,经社区协商同意将户口落户我居”的《证明》、新关镇新关社区居委会于2019年12月31日出具了“周某系石门县新关社区居委会8组居民,属农业户口。”的《证明》,经数次向皂市派出所申请,均以“不符合户口迁移政策”为由不予受理。


目前,周某正值娶妻生子的年龄段,类似黑市户口的问题如不能得到解决,其妻子和孩子的落户以及今后孩子上学等问题也将面临困境。请问,周某应该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将空挂在新关镇新关社区的户口迁回皂市镇朱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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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县长热线 08-02 14:22:26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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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黄子孙炎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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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08-02 19:35
关于是否属于“沾两边的便宜”,周某的户口无论在哪里都是农业户口,当初周某户口转到新关镇新关社区完全是因为“义务教育阶段施行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原则”的限制,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留守儿童,何错之有?

另外,即使周某的户口迁移到了新关社区,只是一个无宅基地、无房屋、无承包地的“三无”空挂户,在其成年后连基本的公民权益都被忽略,这也算得上“沾尽便宜”吗?

要知道,即使是现在,农民外出打工,因为无法解决学位学籍问题,不得不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留守儿童的现象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