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dbbs.cdyee.com/read-879637,本人上一个贴子在这里
常德市住建局: ①市住建局回复所谓的建设单位与业主代表达成协议,本人既没有签所谓的协议,且48户业主也不是全部的业主,请住建部门不要混为一谈,他们无权代表我也不能行使我的合法权力。市质安站对阳光地带小区存在的质量问题既然下达了《关于阳光地带质量投诉的督办函》,现在既没有整改,也没有相关企业对本人进行赔偿,更对本人提出的要求置之不理,不仅践踏建筑法,也践踏了民法典。 ②行政处罚不因为业主协商而免除,业主协商只免除了开发商的民事责任,不能免除行政违法行为的责任,因此本人对住建局的回复相当不满,行政处罚经过部分人协商解决,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会助长相关企业偷工减料、不按图纸施工的气焰? ③本人再次提出要求,住建部门须调查阳光地带小区建筑质量的其它问题,并根据常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发现的问题,对相关企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予以处罚,对发现的其它问题也一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查处并敦促相关企业赔偿本人相应的损失。 ④本人将保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切权利,直到事情解决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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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08-18 17:10
帖内置顶 – – 2022-08-18 18:2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和处理建议回复如下: 1.关于“本人既没有签所谓的协议,且48户业主也不是全部的业主,他们无权代表我也不能行使我的合法权利”: 经核实,市民反映的该情况属实,已签协议的48户业主是原拆迁安置户中的一部分信访维权业主,该市民并未参与,但属于原拆迁安置户之一。 根据《关于阳光地带质量投诉的督办函》工作要求,现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已按督办函中的相关要求予以整改,现已整改到位。 2.关于“市民要求对参建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原信访工作在督办中,由于部分业主阻工,不同意恢复填充墙、卧室飘窗、窗户施工,导致整改工作无法进行,故只整改了12户。同时业主代表主动与我局工作人员对接,提出要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鉴于该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已积极面对整改工作和实施整改,且建设单位已承诺对48户维权业主之外的拆迁安置户按督办函要求予以整改。待整改完毕后,我局将对相应责任主体在整改过程中的履责行为进行处理。 另:市民所提出的经济赔偿问题建议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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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2-07-27 18:29
常德住建局是甩锅王,打太极的高手!
经投旗下多个楼盘消防未过违法交房,明显的严重违法问题,住建局对于举报选择睁眼瞎!!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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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2-07-27 23:01
膜拜大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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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2-07-29 14:32
每户偷工减料省下的材料费和人工费,一个小区几百户,相关企业不知道要省下多少钱?有懂行的人知道吗?如果这样要建筑施工施工图纸干什么?要监理单位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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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2-08-18 17:1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和处理建议回复如下: 1.关于“本人既没有签所谓的协议,且48户业主也不是全部的业主,他们无权代表我也不能行使我的合法权利”: 经核实,市民反映的该情况属实,已签协议的48户业主是原拆迁安置户中的一部分信访维权业主,该市民并未参与,但属于原拆迁安置户之一。 根据《关于阳光地带质量投诉的督办函》工作要求,现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已按督办函中的相关要求予以整改,现已整改到位。 2.关于“市民要求对参建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原信访工作在督办中,由于部分业主阻工,不同意恢复填充墙、卧室飘窗、窗户施工,导致整改工作无法进行,故只整改了12户。同时业主代表主动与我局工作人员对接,提出要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鉴于该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已积极面对整改工作和实施整改,且建设单位已承诺对48户维权业主之外的拆迁安置户按督办函要求予以整改。待整改完毕后,我局将对相应责任主体在整改过程中的履责行为进行处理。 另:市民所提出的经济赔偿问题建议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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