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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本人是万达湖公馆的业主,近期收悉物业在小区群内发出的通知,大致意思是提醒辖区各位业主将囤放在公共区域的物品进行收拾,此举一方面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助力常德创文工作,本意是好,业主们也都全力支持,但通知内容中有这么一条,如未按时清理的业主,物业方将安排人员对物品进行清理,如出现损坏、丢失等行为,物业概不负责,请问这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假如业主未看到群内消息,或者有的业主没在小区群里,东西不见了,物业难道就可以以此为借口,推卸责任?烦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士来解答一下,谢谢! 图片:5550fa0497ac0487a256b294f24bd59.jp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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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 
								
								发布于:2022-07-12 11:54				
			帖内置顶  –    –  2022-07-12 15:20 
						
					尊敬的市民: 
							您好! 关于市民反映的万达湖公馆“霸王条款”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市民提出的“业主未看到群内消息或业主没在小区群”的情况,我中心已督促物业公司积极与物品所属房屋业主电话沟通,对于无法联系到人的或拒不整改的情况,第一时间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请求职能部门执法处理。 感谢对武陵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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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发布于:2022-07-08 15:42				
			
					公共区域放私人物品丢了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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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 
								发布于:2022-07-08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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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发布于:2022-07-0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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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发布于:2022-07-08 17:03				
			xiaobin4333:公共区域放私人物品丢了活该回到原帖其他人公共区域放不放私人物品我不知道,反正我是没放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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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 
								发布于:2022-07-08 17:14				
			
					一些物业公司都是如此管理的,目的是应付各种检查。但是作为业主是有权在自己的公推面积范围内放置物品的,如有丢失损坏当然是物业负责调取监控查看,分清责任,如无监控,物业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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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 
								发布于:2022-07-08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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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 
								发布于:2022-07-08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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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 
								发布于:2022-07-08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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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楼# 
								发布于:2022-07-08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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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 
								发布于:2022-07-08 20:26				
			xiaobin4333:区域属于你所有,那你清什么了?你的地方你怎么放为什么要听别人的?回到原帖说的好,我赞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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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 
								发布于:2022-07-09 09:00				
			
					我好想回农村了,乡里修个小院,自家东西想怎么放就怎么放,住城里房子又不大,公摊面积也要出钱,又不能放东西,收物业费把公摊和自家平方面积一起收,老纸硬没想明白,物业收这么高物业费到底服务了哪一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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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 
								发布于:2022-07-09 09:27				
			
					这种事情也发出来占用公共资料!既然看到通知了把自已的东西拿走便是,别人没看到是自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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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楼# 
								发布于:2022-07-09 09:54				
			
					公共区域私自占用本来就是违规,没事可以学学物业管理条例,学学业主公约。当然不愿意学也没有问题,不学不代表相关约束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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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楼# 
								发布于:2022-07-10 16:33				
			18973680828:我好想回农村了,乡里修个小院,自家东西想怎么放就怎么放,住城里房子又不大,公摊面积也要出钱,又不能放东西,收物业费把公摊和自家平方面积一起收,老纸硬没想明白,物业收这么高物业费到底服务了哪一些方面?回到原帖收的高不代表可以随意放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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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楼# 
								发布于:2022-07-11 07:51				
			
					您!怎么这么搞笑呢!还霸王条款!没睡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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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楼# 
								发布于:2022-07-12 11:54				
			
					尊敬的市民: 
							您好! 关于市民反映的万达湖公馆“霸王条款”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市民提出的“业主未看到群内消息或业主没在小区群”的情况,我中心已督促物业公司积极与物品所属房屋业主电话沟通,对于无法联系到人的或拒不整改的情况,第一时间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请求职能部门执法处理。 感谢对武陵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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