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湖南省石门县南北镇政府和潘坪村委在省道S522线征地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特此举报。
因2020年7月6日省道S522线潘坪村雷家山段发生山体滑坡损毁,为恢复交通新修线路分两次在潘坪村征地,此次我举报的问题主要发生在第二次征地期间(第二次征收土地时间为2020年11月—12月)其违纪问题如下: 一、私自修改被征收土地的征地类型 私自将我家位于蒋家堡的原征地类型为旱地的1.41亩土地和位于张家湾原征地类型为山地的1.1亩土地私自修改为取料场用料用地 二、私自篡改被征收土地面积 1.将我家被征收位于蒋家堡的旱地1.41亩篡改为1.14亩; 2.将我家被征收位于张家湾的山地1.1亩篡改为0.2亩。 三、直接贪污我征地面积 省道S522修建中曾征收我张家湾另一块土地1.56亩,山也挖了地也占了后答复我该土地不征收了至今一分钱也没给。 四、私自决定补偿费用 根据石门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3日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的石门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石门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石政发[2021]36号)所规定的补偿标准我南北镇属于二区,旱地补偿标准为54600一亩,我家第一次征收土地时是按照这个标准补偿的,结果现在第二次征收的时候就只按1万一亩补偿且为相邻的同一地块。村委黄成刚文书说是村委和镇政府协商决定的(有电话录音为证) 五、其违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其未针对本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情况下,即作出征收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程序,剥夺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属于程序违法 为征地已经发生了多次纠纷,老百姓多次信访无果且部分人员遭到打击报复,甚至随意调动警力参与群体性事件,村民人心惶惶,影响非常恶劣(此事涉及多户村民)以上情况全部属实,请领导调查处理。 附:证据 第一张图片为2020年征收土地时在政府电脑所拍的征地统计表格 第二张图片为2022年6月15日村委通知签字 发放征地补偿款时所拍的发放征地款的表格 第三、四张图片为在石门县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的征地补偿标准文件中的截图 第五张图为和当时负责征地的工作人员确认征地面积的聊天截图 举报人:邓健 身份证号码:4307261992070 ***** 手机号:176****2519 2022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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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06-27 16:54
帖内置顶 – – 2022-06-27 17:04
这位网友:
您好!关于“举报石门县南北镇政府和潘坪村委相互勾结涉嫌贪污征地补偿款”一贴中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石门县南北镇政府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查,省道s522潘坪村雷家山段在2020年7月雷家山发生大型山体滑坡导致道路中断,灾后重建对省道s522进行了改线设计,在整个重建过程中,此工程项目只进行了一次征地,没有进行第二次征地。省道s522雷家山段道路建设使用的土地均是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前期征地补偿款发放到位后才动工建设,期间无人表示异议。 后续,施工方在建设过程中,因施工问题和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原因,造成征地红线外部分农户土地出现不同程度的上垮下压情况。镇村两级在得此情况后,组织群众对施工沿线土地逐一进行受损核实,并邀请了项目部的测绘员共同参与,对受损面积进行测量确认,便于后期对受损农户进行补损。部分群众误认为镇村两级组织群众核实受损情况的行为,为第二次征地,并对此抱有过高期望。 对于您反映第二次征地(实际为核实上垮下压受损情况)期间,测量的面积、地类类型和地块有遗漏的问题,因省道s522工程于2021年已竣工,工程项目部工作人员已解散,无法第一时间核对确认。但南北镇政府已联系当时的测绘员,近期到村进行当场核对。 关于您反映第二次征收只按1万一亩补偿标准的问题,实际上反映的是工程项目部临时取料场的补损标准问题。南北镇政府经向县征拆办及交通局、道路建设业主单位等部门咨询,国家对于临时取料场没有确定的补偿标准,因为临时取料场不涉及永久性占用,只在施工期间使用,且在工程竣工后进行恢复返还,对于补偿标准只能依据地上附属物种类进行青苗补损。考虑到部分群众对取料场补偿标准期望过高的问题,南北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通过召开镇村两级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最终确定取料场补损标准为1万元一亩,远超实际附属物的青苗补损标准。 综上,您反映南北镇政府及潘坪村委在省道s522修建第二次征地期间存在私自将征地地类类型更改、私自篡改被征收土地面积、直接贪污征地面积、私自决定补偿费用、征地程序违法的情况基本不属实。对于您提出的面积错误、地块遗漏会在测绘员核对后,进行下一步处理。 鉴于您对南北镇政府行政程序、补偿标准等存疑,可依法按程序进行行政诉讼,南北镇人民政府接受群众监督和司法监督。 石门县南北镇政府 2022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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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2-06-22 08:31
帖内置顶 – – 2022-06-22 10:55
这位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受理,待处理结果出来再上网告知。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事务中心 2022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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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2-06-22 08:31
这位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受理,待处理结果出来再上网告知。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事务中心 2022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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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2-06-27 16:54
这位网友:
您好!关于“举报石门县南北镇政府和潘坪村委相互勾结涉嫌贪污征地补偿款”一贴中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石门县南北镇政府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查,省道s522潘坪村雷家山段在2020年7月雷家山发生大型山体滑坡导致道路中断,灾后重建对省道s522进行了改线设计,在整个重建过程中,此工程项目只进行了一次征地,没有进行第二次征地。省道s522雷家山段道路建设使用的土地均是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前期征地补偿款发放到位后才动工建设,期间无人表示异议。 后续,施工方在建设过程中,因施工问题和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原因,造成征地红线外部分农户土地出现不同程度的上垮下压情况。镇村两级在得此情况后,组织群众对施工沿线土地逐一进行受损核实,并邀请了项目部的测绘员共同参与,对受损面积进行测量确认,便于后期对受损农户进行补损。部分群众误认为镇村两级组织群众核实受损情况的行为,为第二次征地,并对此抱有过高期望。 对于您反映第二次征地(实际为核实上垮下压受损情况)期间,测量的面积、地类类型和地块有遗漏的问题,因省道s522工程于2021年已竣工,工程项目部工作人员已解散,无法第一时间核对确认。但南北镇政府已联系当时的测绘员,近期到村进行当场核对。 关于您反映第二次征收只按1万一亩补偿标准的问题,实际上反映的是工程项目部临时取料场的补损标准问题。南北镇政府经向县征拆办及交通局、道路建设业主单位等部门咨询,国家对于临时取料场没有确定的补偿标准,因为临时取料场不涉及永久性占用,只在施工期间使用,且在工程竣工后进行恢复返还,对于补偿标准只能依据地上附属物种类进行青苗补损。考虑到部分群众对取料场补偿标准期望过高的问题,南北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通过召开镇村两级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最终确定取料场补损标准为1万元一亩,远超实际附属物的青苗补损标准。 综上,您反映南北镇政府及潘坪村委在省道s522修建第二次征地期间存在私自将征地地类类型更改、私自篡改被征收土地面积、直接贪污征地面积、私自决定补偿费用、征地程序违法的情况基本不属实。对于您提出的面积错误、地块遗漏会在测绘员核对后,进行下一步处理。 鉴于您对南北镇政府行政程序、补偿标准等存疑,可依法按程序进行行政诉讼,南北镇人民政府接受群众监督和司法监督。 石门县南北镇政府 2022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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