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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紫菱路与滨湖路之间的长庚路,是是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道,且上下班高峰期时有非常多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过该路段。明显超过《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可以占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规定。 2、该路段路上设置的停车泊位,从来也都无人收费。请问这是交警队哪位的亲戚住这附近?还是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哪位的亲戚住这附近吗? 既然道路资源属于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既然无偿使用了,就请不要占用公共资源了,请将该路段路上的停车泊位取消。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54788687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54788698   | |
| 1楼#发布于:2022-06-27 09:36 帖内置顶  –    –  2022-06-27 10:22 
					感谢当事人对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就留言所述回复如下: 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车行道宽度12米以上可设置路内停车位,机动车单侧道路高峰小时v/c0.8以内可以设置路内停车位。滨湖路红线宽度为30米,车行道宽度为18米,设计时速为50km/h,机动车平均车速为33.2km/h,滨湖路德景园北门路段高峰小时机动车车流量为344pcu/h;长庚路红线宽度为30米,车行道宽度为20米,机动车平均车速为39.6km/h,长庚路(滨湖路—紫菱路)高峰小时机动车车流量为669pcu/h。因此,综合同行能力、交通流量、机动车行车速度,交叉口及出入口距离等交通运行数据,滨湖路德景园北门路段,长庚路(滨湖路—紫菱路)符合设置路内停车位条件。 本着便民利民、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规范停车秩序的目标,坚持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结合实际交通运行情况,我们在市城区停车需求大的区域设置路内停车位。为提升停车位周转率,由公用资产管理公司对市城区停车收费区域实行停车位收费管理。 再次感谢当事人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交通运行数据,结合实际,调整路内停车位设置。 | |
| 3楼#发布于:2022-06-10 17:11 | |
| 4楼#发布于:2022-06-14 10:19 
					这个路段不仅乱停车,在靠近芙蓉物流公司这边,不少车还将车头对着人行道横着停,整个非机动车道全部堵死了。				 | |
| 5楼#发布于:2022-06-15 23:25   | |
| 6楼#发布于:2022-06-20 09:28   | |
| 7楼#发布于:2022-06-21 09:54   | |
| 8楼#发布于:2022-06-22 16:29   | |
| 9楼#发布于:2022-06-24 16:11   | |
| 10楼#发布于:2022-06-27 09:36 
					感谢当事人对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就留言所述回复如下: 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车行道宽度12米以上可设置路内停车位,机动车单侧道路高峰小时v/c0.8以内可以设置路内停车位。滨湖路红线宽度为30米,车行道宽度为18米,设计时速为50km/h,机动车平均车速为33.2km/h,滨湖路德景园北门路段高峰小时机动车车流量为344pcu/h;长庚路红线宽度为30米,车行道宽度为20米,机动车平均车速为39.6km/h,长庚路(滨湖路—紫菱路)高峰小时机动车车流量为669pcu/h。因此,综合同行能力、交通流量、机动车行车速度,交叉口及出入口距离等交通运行数据,滨湖路德景园北门路段,长庚路(滨湖路—紫菱路)符合设置路内停车位条件。 本着便民利民、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规范停车秩序的目标,坚持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结合实际交通运行情况,我们在市城区停车需求大的区域设置路内停车位。为提升停车位周转率,由公用资产管理公司对市城区停车收费区域实行停车位收费管理。 再次感谢当事人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交通运行数据,结合实际,调整路内停车位设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