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3449回复:0

[投诉举报]尊重法律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2-05-26 17:18扫一扫,手机看帖
桃源县盘塘镇政务中心工作人员李晴,与本人系前夫前妻关系。2021年7月武陵区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后,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本人看望小孩。本人多次与其住所所在地街道、社区妇联人员电话与其沟通,要求其按照法院判决依法履行配合本人看望小孩义务,但事后一直遭到李晴及其父母的多次阻拦。想请领导与其沟通,说明其行为的严重性,以及其应对法院判决予以尊重。
回复 扫一扫,手机看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