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德德山经济开发区德源集团联合下属企业侵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举报 被举报人:严达,男,湖南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湘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被举报人:郭金荣,女,湘源公司财务总监。 被举报人:陈波,男,湘源公司项目经理。 举报事项: 三被举报人,为达到非法侵占为已有的目的,恶意利用湘源公司被查封的账户,将本属于举报人(常德经开区智能电子产业园(一期)的农民工与供应商)特定的工程款,明知其账户已被查封半年之久,却指定建设方常德市德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德投公司),将816万转入其账户。然后,利用掌控其账户资金出入的方便,将超出冻结标的额(700万元)的336万元没经湘源公司股东会、监事会决议,擅自将其336万元转出占为已有。现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三被举报人侵占他人财物罪,并追回其侵占款给举报人。 事实与理由: 2017年11月8日,湘源公司与德投公司签订了常德德山经济开发区智能电子产业园(一期)建设总承包《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张智翔、黄勇、胡文、刘云、李红等人做为项目责任人承包了该项目各单体工程施工(实际施工人)。 2021年10月19日,德投公司为防止湘源公司扣留其工程款,特定湘源公司及其实际施工人,按施工合同所拨付的850万元工程款,特定分配给相关实际施工人,且各方都无争议的列出分配明细表,专门组织有关人员录音、录像对其分配数额签名、捺手印。德投公司还特意要求湘源公司及实际施工保证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同样录音、录像要求实际施工人签名、捺手印、盖公章写出《承诺函》。 2021年11月5日,德投公司完成审批后,按由三被举报人提供的湘源公司银行账号:43001520968050000614,转入了其工程款(850万元扣除4%咨询费)816万元。根据湘源公司有关人员承认其账户早已冻结220万元,新疆阿克陶县法院只查封扣划700万元。因此,举报人有336万元被严达等三人转出侵占。举报人得知这一情况后,不断地找严达索要,严达开始承认有这笔钱,但就是不支付给举报人。现临近春节,举报人天天都到湘源公司索要,还经常采取锁门措施,严达等人不理不睬。该336万元,与法院的司法冻结扣划无关。在这铁证如山的事实面前,严达等人将实际施工人(包括农民工工资)的特定款项非法占为已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三被举报人已构成侵占罪。为此我们找到了德源公司、管委会及相关部门领导,历时半年之久,各部门相互推诿,踢皮球,我们找到当地公安部门举报,高新区公安局副局长裴XX竞然当场与严达通电话说明了所有的事,该事件涉密,严达有足够的时间可以串供而颠履事实真相。只要涉嫌刑事犯罪、国家公诉,中国公民都有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权力,只要确定犯罪事实,构成犯罪要件,就应追究刑责。现举报人只能寄希望于社会舆论,社会法制,社会公德来严惩诈骗犯。我们始终相信社会是公平的正义的。我们始终相信党和政府能为我们主持正义,追回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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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2-06-17 10:44
必须严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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