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6月1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以及2018年3月1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277号)文件内容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发适用于业主大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问业主大会制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要提交哪些东西?向住建局哪个部门递交?联系电话号码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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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2-03-21 16:42
帖内置顶 – – 2022-03-21 16:54
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咨询省住建厅,我省尚未制定“业主大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相关政策,目前全国仅深圳市等地在试点制发“业主大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后续,我局将根据省住建厅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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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2-03-20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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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2-03-21 16:42
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咨询省住建厅,我省尚未制定“业主大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相关政策,目前全国仅深圳市等地在试点制发“业主大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后续,我局将根据省住建厅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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