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常德市鼎城区机关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夏辉的问题及诉求事情经过:2021年10月10日20时左右,常德市鼎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夏辉驾驶的单位公务车在太子庙服务区附近的长张高速上,由于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与前面同车道行驶的私家车发生追尾,造成前小型普通客车车尾受损严重,且造成前车乘车人员黄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一是省高速交警常德大队德山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了夏辉(身份证号码:430703198208223953;电话号码:17873637771)负全责、前车司机刘啸(身份证号码:430723196811085213;电话号码:13875039068)无责的责任划分;二是前车受伤人员黄某某及时被救护车送往附近太子庙医院治疗,后转到澧县中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和康复,在此治疗期间,医院的住院费用都是无责方司机和受伤人员本人全部垫付,受伤人员出院保险理赔结案时,涉及到的个人及单位赔偿部分,夏辉全部打的是白条且至今未兑现分文;三是受损无责方车辆先在常德市一家汽车4S店进行维修,由于在4S店维修后的车辆还存有故障,后又在澧县一家汽车维修点进行了第二次维修。在此期间,夏辉本人、夏辉所属的工作单位及公务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均未告知对方受损车辆必须到指定的汽车维修厂进行维修,经多次协商,夏辉不愿承担受损无责方车辆在澧县的维修费用。诉求:一、该交通事故发生在礼拜天,全责方车辆系单位公务车,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现象。二、受伤人员的理赔款六千多元的白条迅速兑现。三、无责方车辆在澧县的维修费用四千多元(有维修明细),全部由全责方全部承担。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取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公民正当权益。举报诉求人:刘啸17873637771鼎城区机关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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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1-27 16:53
帖内置顶 – – 2022-01-27 17:07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此次交通事故已由交警部门现场处理,保险公司与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共同认定的赔偿协议,不存在撞伤六旬老人拒不负责的情况。 二、帖子中所说已赔款6000多元,我中心正在走财务申报程序中,近期可理赔到位。 三、无责方车辆,已在保险公司制定的维修点维修完成,在澧县的维修费用4000多元,是车主自行维修,若维修费用有争议可向保险公司提出诉求。 鼎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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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1-27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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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1-2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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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1-2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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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2-01-27 16:53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此次交通事故已由交警部门现场处理,保险公司与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共同认定的赔偿协议,不存在撞伤六旬老人拒不负责的情况。 二、帖子中所说已赔款6000多元,我中心正在走财务申报程序中,近期可理赔到位。 三、无责方车辆,已在保险公司制定的维修点维修完成,在澧县的维修费用4000多元,是车主自行维修,若维修费用有争议可向保险公司提出诉求。 鼎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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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2-01-2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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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1-27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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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1-27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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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1-27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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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1-27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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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1-2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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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22-01-28 13:29
不讨论对方是不是公务员,修的第一次钱都在场应该会给你,你修完后第二次换地方维修,不通知对方的?保险公司是你说哪里有问题就有问题?你当保险公司没有定损员?比如车门补漆钣金就可以修复的伤,人家会给你定损说直接换门吗?涉及别人赔钱不要别人到场确认的?想什么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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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22-01-30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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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22-02-09 11:40
我也是第一次看到,车尾撞了,和你后面修的哪些关系不大吧,要是换哪些,你这个车可以直接报废了,而且4S修完会做动平衡,动平衡有问题,不会出店的,唉,说多了就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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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22-02-11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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