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小渡口镇人民政府、小渡口镇添围村民委员会:
本人叶*华,系小渡口镇王家村村民。于一九九七年一月及七月,小渡口镇王家村民委员会向我个人分3次共借款合计壹万柒仟陆佰元(17600.00),村委借款用于上交农业税。除当年偿还极少部分本金外,截至目前为止,仍欠本人本金壹万贰仟零捌拾元(12080.00),按照借据约定的月息2.5%,到现在为止本利合计欠款近十万元。(现王集村已与周边其它3村合并,更名为添围村) 针对该问题,本人多次联系村委干部,也亲身到小渡口镇政府联系党委书记等相关干部,均没有给本人明确回复解决办法,一味推诿拖延。并且在本人与村委会计针对该笔借款对账中,发现村级账目显示仅欠款本人本金叁仟捌佰元,其它与之相差欠款金额认也未予查证核实。 本人在“澧县人民政府官网”留言后,小渡口镇政府回复如下: 经查,小渡口镇添围村(原王家村)目前存在欠款三千八百元左右,添围村村委承认该笔欠款。但由于多数村干部已经变动,而该欠款金额与叶先生反映中的一万两千元存在较大差距,且借款至今已有二十年,时间较为久远,确切的金额需通过走访当时的村干部进一步查证核实。 在确认具体的欠款金额后,由于添围村财政状况较差,将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逐批分次归还欠款。 针对该回复,实际到现在为止,无一人与我本人联系,也未组织村干部与我本人核实实际欠款金额及偿还办法。更不说将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又如何分批归还,实际又遥遥无期,整个事件毫无进展。 现本人手中有当年原始借据3张,包含当年已偿还的部分本金已直接写在借据之上,借据上已标明仍然欠款本人多少金额十分清楚明白。借据上的经手人高守明、所盖印章钟祖岗清晰可见,这些经手人现仍然可以联系到走访到,但未见所谓“需通过走访当时的村干部进一步查证核实”。 如若村级已偿还于我欠款,仅欠款本人叁仟捌佰元,那本人手中的借据当时村委就应该收回置换,或者在原有借据上写明已偿还金额和时间。(因已偿还过少部分欠款,是在原有借据上直接标明已偿还金额和剩余欠款的)反之,是否为村级相关干部管理账目混乱、账目遗失甚至该笔欠款未上报等原因导致这一问题的发生呢。该问题现不予以深述,待相关部门人员介入,双方可以当面查看原始借据,理清该问题。 请小渡口镇人民政府领导、小渡口镇添围村民委员会相关干部,切实重视本人实际反馈的问题,及早解决为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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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1-17 15:02
帖内置顶 – – 2022-01-17 15:36
网友:
2022年1月15日晚,添围村村干部与当事人见面沟通,约定了还款方案:承认其反映的欠款金额,并于今年偿还3000元,后续金额将分批偿还,对当事人生活造成不便尽请谅解。 小渡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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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2-01-1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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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1-17 15:01
网友:
您反映的的问题已由澧县县长热线受理。鉴于该问题需要一定时间处理,今天不能给您答复。我们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澧县县长热线 2022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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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1-17 15:02
网友:
2022年1月15日晚,添围村村干部与当事人见面沟通,约定了还款方案:承认其反映的欠款金额,并于今年偿还3000元,后续金额将分批偿还,对当事人生活造成不便尽请谅解。 小渡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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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1-17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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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1-17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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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1-22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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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01-2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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