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人是彩滨楼上住户,于2021年12月10日周五投诉了步行街商铺“银为爱”商业噪音严重扰民,昨天12月13日周一辖区民警有出警此次投诉,协调结果是商户同意晚间休息时间不再敲打,不再噪音扰民。对于这个出警结果,本人满意并感谢辖区民警。 但12月13日晚间该商户仍然大声敲打,从19:50持续到20:10分,已录音备份 所以我不清楚,是商户阳奉阴违,还是没有看清楚我上次的投诉诉求: ⭐禁止步行街48号银为爱饰品店每天19点后敲打揽客噪音扰民 并非本人咄咄逼人不依不饶,实在是该店自私自利冷血到极点,毫无社会公德心,缺乏最基本的人性和法律意识 本人自2019年搬家至此,忍受了它家长达三年的高强度噪音,因为理解步行街的商业属性,也体谅商户生存的不易,所以三年来一直默默忍受,从未吱声更没有投诉过它家!结果当我遭遇楼上装修的特殊情况,好言好语和该店商量停敲”两个晚上“,店长头一天答应,第二天就出尔反尔,夜间该敲还敲,嚣张到哪怕我申请了城管人员全程陪同,它家四位店员还在叫嚣“没办法,店铺租金烧着,要赚钱没办法” 就是因为这么无理无赖又霸道的态度让我这次较真到底,绝不退让 本人默默忍受了它家三年没吱声,只求它家停敲两晚都不肯!本来双方成年人都沟通好的事,这么微不足道的一件事,硬生生逼得我再三求助城管和公安局,辖区民警13日中午刚调解完,晚上依旧噪音扰民,令人心寒至极,鉴于对方不知好赖不懂感恩的恶劣态度,此次本人绝不退步! ⭐店家必须严格自觉遵守调解约定,脑子记不住就定闹钟,绝不允许超过19:00; ⭐超过我必投诉! 噪音法和民法典都明令禁止商户使用高音设备和高噪音行为促销,我白天都允许了,已经非常通情达理仁至义尽了,晚上再高音扰民,实属欺人太甚!商户再大,大不过法律!再要赚钱,也不能违法扰民! 也请辖区民警和城管工作人员帮忙监督,既然有法可依,那咱们所有人全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 只要该商户老老实实履约,每天19:00以后再不扰民,我也保证再不投诉,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如果该店再有偷奸耍滑,阳奉阴违的违法操作,也请执法人员依法惩处!累教不改那本人直接起诉,到时候白天都不让敲了,希望它好自为之 ---------------------------------------------------------------------------------------------------------------------------- 再次科普一遍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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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12-14 15:13
帖内置顶 – – 2021-12-14 16:03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发表的贴子武陵公安分局已获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府坪派出所进行核查。 2021年12月13日11时许,府坪派出所社区民警前往银为爱对老板进行相关法律宣传并做提醒。负责人表示在晚上休息时间不会采取敲打方式吸引顾客,并降低宣传使用音响的分贝保证不再扰民。为确保该民生问题有效处理,13日晚7点30分,巡逻队员再次来到银为爱商店,确有敲打银器声音,根据周边店家反映,晚上7点后该店敲打银器频率和声音有大幅度降低,巡逻民警再次与负责人交涉,负责人表示自己理解 。将在晚上7点后降低敲打频率。在晚上9点后不会敲打银器,避免出现扰民行为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重点关注该区域的民生热点情况,加大对举报区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巡查力度。 感谢您对武陵公安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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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1-12-14 15:13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发表的贴子武陵公安分局已获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府坪派出所进行核查。 2021年12月13日11时许,府坪派出所社区民警前往银为爱对老板进行相关法律宣传并做提醒。负责人表示在晚上休息时间不会采取敲打方式吸引顾客,并降低宣传使用音响的分贝保证不再扰民。为确保该民生问题有效处理,13日晚7点30分,巡逻队员再次来到银为爱商店,确有敲打银器声音,根据周边店家反映,晚上7点后该店敲打银器频率和声音有大幅度降低,巡逻民警再次与负责人交涉,负责人表示自己理解 。将在晚上7点后降低敲打频率。在晚上9点后不会敲打银器,避免出现扰民行为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重点关注该区域的民生热点情况,加大对举报区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巡查力度。 感谢您对武陵公安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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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1-12-14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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