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中河口镇东北村村民陈启明因交通事故致多人死伤,因拒不赔偿,选择判刑。
一,为什么没有判实刑而是缓刑? 二,判了缓刑应该由区司法局矫正局进行管束,该罪犯每天早出晚归做生意挣大钱,从没有去相关部门按时报到、学习。 请有关部门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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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11-12 10:02
帖内置顶 – – 2021-11-12 11:12
网友:
您好!您在常德论坛上关于“宁愿判刑也不赔偿,谁在保护? ”的留言我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陈启明,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21年9月28日被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该对象于2021年10月11日到常德市鼎城区社区矫正工作局报到进行社区矫正,矫正期间,该对象按规定每月到矫正中队报到,进行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目前未违反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 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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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1-11-12 09:43
缓刑考验期是自由的,如果在考验期故意犯罪,是可以撤销缓刑,予以收监的。至于他考验期是做生意赚钱还是吃喝玩乐都不属考察范围。。。。。民事赔偿部分,刑事附带民事没赔的 另外单独提民事诉讼啊。。如果认定他有充足财产可供执行 建议聘请专业律师提供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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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1-11-12 10:02
网友:
您好!您在常德论坛上关于“宁愿判刑也不赔偿,谁在保护? ”的留言我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陈启明,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21年9月28日被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该对象于2021年10月11日到常德市鼎城区社区矫正工作局报到进行社区矫正,矫正期间,该对象按规定每月到矫正中队报到,进行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目前未违反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 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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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1-11-13 06:39
你怎么知道矫正对象从没有去相关部门按时报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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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1-11-15 11:28
楼主的意思是肇事者即没有给受害者应有的经济赔偿,也没有受到应有的有期徒刑的劳动改造。相当于就是肇事了啥实质惩罚也没有家属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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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1-11-16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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