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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实名举报周某销售澧县梦溪镇荣丰畜业场不健康牲猪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1-09-19 12:24扫一扫,手机看帖
我叫钟校兰 ,女 ,公民身份证号码:430723196809******,家住澧县王家厂镇南河村,和老伴靠养猪为生。现举报周鑫(男,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大垱村2村民组  身份证号码)介绍我从澧县梦溪镇荣丰畜业场采购带病牲猪,导致该批牲猪全部死亡,本人蒙受巨大损失,经多方交涉至今没得到任何赔偿。现请求上级部门依法处理,要回我的血汗钱。

具体经过:2021年3月1日,我联系安乡的蔡老板问有没有仔猪买,当日蔡老板就联系常德猪贩子周鑫,并将周鑫号码发给我让我联系。3月2日凌晨4点,我和石门的高师傅赶到澧县梦溪镇荣丰畜业场,由周鑫安排谢赛全程陪同我买猪。在荣丰畜业场,我通过手机银行给谢赛转账人民币22万元,购买仔猪146头,有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要求谢赛出具了检测证明。当晚牲猪到我的猪场后,从第二天起就陆续开始出现死亡现象。3月3号我联系周鑫告诉这边情况,3月4号周鑫就派技术员过来给牲猪剖解诊断并带来药物治疗,未见好转且开始陆续出现大面积的病猪和死猪,我开始怀疑谢赛出具给我的编号为202101245号检测报告,经多方调查核实,该检疫报告系伪造、变造。4月1日起我多次想办法联系周鑫,却杳无音讯。之后我将死亡牲猪图片发给权威机构,并多次申请澧县动监所进行检测,不予支持,本人认为不排除有疾病因素。截至4月23日止,该批牲猪已全部死亡。从牲猪捉回出现生病死亡开始本人就多次跟周鑫及澧县梦溪镇荣丰畜业场以及相关部门反应情况并要求重视,从3月到现在历经半年之久本人多次来回奔波澧县各机构得到的答复是由敷衍到推辞到不了了之,直至现在本人的损失诉求都没有得到任何肯定答复。我们养猪十几载就靠着养猪为生,今年因为这批问题牲猪我们直接损失买猪费用22万,期间牲猪饲养费治疗费3万,且不算利润多少,期间来回奔波的路费生活费还在不断增加,而且严重影响了我们整个一年的工作安排与生活。现周兴不配合售后处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找不到人,澧县梦溪镇荣丰畜业场以周鑫拿走了部分提成他们未收到全款为由不进行退款赔偿,有关部门也证实了澧县梦溪镇荣丰畜业场出售的牲猪的确有病,且了解到有其他养殖户也遭受了澧县梦溪镇荣丰畜业场的病猪损失是得到了赔偿的。

基于上述事实,我因为周鑫介绍购买澧县梦溪镇荣丰畜业场仔猪蒙受了巨大经济和精神损失,现请求上级部门依法处理,要求周鑫和澧县梦溪镇荣丰畜业场赔偿我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上举报内容均属实,如不属实本人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证据可随时提供)

投诉人: 钟校兰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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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县长热线 09-19 12:24:07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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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9-24 15:51
帖内置顶  –    –  2021-09-24 15:51
网友

您好:

现将反映问题调查情况汇报如下:2021年3月1日澧县王家厂镇南河村张自元生猪养殖场(其老婆叫钟校兰,联系电话18973637198)想外购仔猪填栏,通过安乡县屠户蔡老板(联系电话13975660959)联系常德市仔猪中介人周鑫(联系电话17711670528),然而周鑫因自己手上没有货源又联系正邦公司销售员刘耀俊(联系电话15367777733),刘耀俊联系正邦公司常德分公司仔猪销售经理李志刚(联系电话18692022781),由其通过该公司娄海波账户(联系电话17375893755)安排第二天在正邦公司澧县梦溪镇荣丰牧业出小猪,当天钟校兰微信接收到李志刚通过几个中间人传过来的非洲猪瘟检测报告。3月2日上午周鑫安排猪中介谢塞(联系电话15399778728)将钟校兰带到正邦公司澧县梦溪镇荣丰牧业场部,钟校兰最初要求买258头仔猪,由该场场长龚勇向梦溪镇动防站申报检疫258头仔猪,当日14时许梦溪镇官方兽医谭登峰受理该检疫申报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编号为4313172892,当日18时钟校兰再上猪时,觉得仔猪不大,健康状况不理想,就只买了146头猪,也未要求重新更换《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于当日21时到达王家厂镇南河村张自元养猪场。从3月3日起该批仔猪陆陆续续出现死亡,死因不详,死亡时间持续近50天。
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联合澧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民警对当事人钟校兰、周鑫、刘耀俊、李志刚、龚勇、闵杨、谢塞开展询问调查制作《询问笔录》。现已基本查清钟校兰22万元买猪款流向,其中正邦公司常德分公司财务收到该批次仔猪款15.576万元,几位仔猪中介私分剩余6万余元。
根据当事人钟校兰的调解意愿,8月17日,我中心安排工作人员从专业角度出发参与钟校兰与正邦公司调解,正邦公司代表愿意承担所收猪款15.576万元的70%,钟校兰提出要求正邦公司承担所收猪款15.576万元的80%,因正邦公司湘西片负责人发生变更,双方没有最后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要求周鑫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问题,应该请求司法介入。

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1年9月24日
2楼#
发布于:2021-09-19 15:30
做生意要诚信,检疫报告系伪造、变造属于违法行为了,相关部门应该要处理,不能让老百姓寒心。
ct8008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3楼#
发布于:2021-09-19 19:49
①把钱给谁就找谁。②有证据证明报告造假等直接报警。
4楼#
发布于:2021-09-21 06:58
楼主应该聘请律师到法院起诉!
5楼#
发布于:2021-09-24 15:49
网友:


您反映的的问题已由澧县县长热线受理。鉴于该问题需要一定时间处理,今天不能给您答复。我们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澧县县长热线


2021年9月24日
6楼#
发布于:2021-09-24 15:51
网友

您好:

现将反映问题调查情况汇报如下:2021年3月1日澧县王家厂镇南河村张自元生猪养殖场(其老婆叫钟校兰,联系电话18973637198)想外购仔猪填栏,通过安乡县屠户蔡老板(联系电话13975660959)联系常德市仔猪中介人周鑫(联系电话17711670528),然而周鑫因自己手上没有货源又联系正邦公司销售员刘耀俊(联系电话15367777733),刘耀俊联系正邦公司常德分公司仔猪销售经理李志刚(联系电话18692022781),由其通过该公司娄海波账户(联系电话17375893755)安排第二天在正邦公司澧县梦溪镇荣丰牧业出小猪,当天钟校兰微信接收到李志刚通过几个中间人传过来的非洲猪瘟检测报告。3月2日上午周鑫安排猪中介谢塞(联系电话15399778728)将钟校兰带到正邦公司澧县梦溪镇荣丰牧业场部,钟校兰最初要求买258头仔猪,由该场场长龚勇向梦溪镇动防站申报检疫258头仔猪,当日14时许梦溪镇官方兽医谭登峰受理该检疫申报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编号为4313172892,当日18时钟校兰再上猪时,觉得仔猪不大,健康状况不理想,就只买了146头猪,也未要求重新更换《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于当日21时到达王家厂镇南河村张自元养猪场。从3月3日起该批仔猪陆陆续续出现死亡,死因不详,死亡时间持续近50天。
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联合澧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民警对当事人钟校兰、周鑫、刘耀俊、李志刚、龚勇、闵杨、谢塞开展询问调查制作《询问笔录》。现已基本查清钟校兰22万元买猪款流向,其中正邦公司常德分公司财务收到该批次仔猪款15.576万元,几位仔猪中介私分剩余6万余元。
根据当事人钟校兰的调解意愿,8月17日,我中心安排工作人员从专业角度出发参与钟校兰与正邦公司调解,正邦公司代表愿意承担所收猪款15.576万元的70%,钟校兰提出要求正邦公司承担所收猪款15.576万元的80%,因正邦公司湘西片负责人发生变更,双方没有最后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要求周鑫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问题,应该请求司法介入。

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