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5779回复:8

[其他综合]桃源县漆河镇政府违法行政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1-09-18 06:49扫一扫,手机看帖
桃源县漆河镇政府于2021年9月17日就枫岭村小苏11组葫芦峪断路断水割脉术与阳礐湾居民区耕地建坟植癌术之事的“回复”,程序与实体都违法。
一,程序违法,行政越权之下对上越权。
  土地管理法与水法都规定:违法审批土地、占用耕地建坟、毁损水利设施,由县级土地、农业、水利等部门处理。
 二,实体违法。
 因为漆河镇政府已经多次回复同样的内容,我也不重复,只补充。
 “多次回复不属实”,实际是没有一句“回复”是真的。
1,路。
 “现已少有人行走”。
    现在是2021年9月17日。当地组织村民对村道水渠堵截围,“现已少有人行走”也不准确,围起来了没人走了。
      葫芦峪1277.66亩(见图),约50户,绝大多数都要从葫芦峪西侧出口。
湖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村民建房用地须经村民小组全体村民讨论通过。
2,水渠
   我可以说连写这些字的人也不知是什么意思。我说的是从苏溪河葫芦嘴到三峪大堤这220米的渠道。
白洋河以黄石水库为源,苏溪河上游有金鸡垱水库、铁甲水库、镇龙水库等。
二,违法建坟
漆河镇政府自己引用的这一条: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这里没有提到居民区,是不用说的。
第一条就是说耕地。漆河镇政府没有提到耕地与居民区,可见是承认的。公路主干线,是相对的,村道相对于入户路是不是公路主干线?又不是限定国道省道。
二向的坟建于1989年与2000年,你用2012年的法律来处理1989年的事情?
“您反映的情况暂不存在违规问题”。
毁损交通设施公路与水利设施水渠,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都是犯罪;1987年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坟之后,占用耕地建坟就是违法的。而不是2021年9月是否“违规”。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31918934

触屏版
部门 发帖时间 满意度 状态
桃源县县长热线 09-18 06:49:18 处理完成
回复 扫一扫,手机看帖
1楼#
发布于:2021-09-28 10:13
帖内置顶  –    –  2021-09-28 11:54
市民:
您自2001年以来一直通过网络、书信等方式向市县信访、公安、组织、纪检等部门上访,且2018年、2019年两次到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漆河镇人民政府打过行政官司,两次均败诉。漆河镇政府与您所在的枫岭村村委多次到您居住地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察看与调解,因您个性固执,多次调解都无果。您反映的桃源县漆河镇政府违法行政、程序与实体违法等情况不属实,对于您反映的枫岭村11组葫芦峪堵路、占渠、路边建坟违规等问题,我单位已经多次组织调查、协调,并正面回复。如您不服镇村两级的处理和调解结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漆河镇及枫岭村委会会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漆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2楼#
发布于:2021-09-18 15:17
布衣
四级网友
四级网友
3楼#
发布于:2021-09-20 09:37
你的账号就应该注销,天天就是全世界迫害你
4楼#
发布于:2021-09-25 06:31
我天天在常德论坛喊冤,产生寒蝉效应,有利社会稳定。
5楼#
发布于:2021-09-28 10:13
市民:
您自2001年以来一直通过网络、书信等方式向市县信访、公安、组织、纪检等部门上访,且2018年、2019年两次到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漆河镇人民政府打过行政官司,两次均败诉。漆河镇政府与您所在的枫岭村村委多次到您居住地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察看与调解,因您个性固执,多次调解都无果。您反映的桃源县漆河镇政府违法行政、程序与实体违法等情况不属实,对于您反映的枫岭村11组葫芦峪堵路、占渠、路边建坟违规等问题,我单位已经多次组织调查、协调,并正面回复。如您不服镇村两级的处理和调解结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漆河镇及枫岭村委会会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漆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