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东方美景二期。2015年底,我的车在小区被砸玻璃,告知物业后,无人理会,修理费约8000余元。直至2018年城区老小区改造完成后东方美景二期才有监控摄像头。从入住至2018年老小区改造期间,杂物间多次漏水无人管,物业负责人叫我找开发商,并且期间因物业疏通下水道,造成下水管道破裂以及杂物间墙壁及地面空洞形成墙体内下水通道,废水淹没整个杂物间,包括沙发等物件毁坏,损失约5000元左右,物业无人出面解释处理。于2020年下半年我被锦兴物业公司以拒交物业费告上法庭,在柳叶湖法庭调解处理,仅免除物业费886元,当时因上班太忙,个人势单力薄接受调解。
2021年5月15日,我已经向物业公司缴纳853元2021年全年物业费(收据如下)2021年8月25日,我居然收到锦兴物业公司2021年物业费欠费催缴单(附图如下)。锦兴物业公司这种做法让人觉得气愤,业主交钱养的物业公司,不但不为业主负责,反而意图重复收取物业费!如果业主这张薄薄的纸质发票保管不当遗失了,岂不是任由这个物业公司乱收费?! 图片:壹.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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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9-01 15:56
帖内置顶 – – 2021-09-01 15:59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该业主车辆在小区被砸,无人理会”的问题 1、经查,该业主2015年车辆玻璃在小区被砸、小区无监控情况属实; 2、该业主未与物业公司签订车辆有偿保管合同关系,也未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中明确物业公司有无偿保管小区业主车辆的义务; 3、锦兴物业自2014年5月进入小区提供服务以来,一直未收取过车辆物业服务费; 4、小区无监控(或监控系统损坏)的情况为开发商和前物业遗留下来的问题,物业公司已多次向小区业委会反映,未得到解决,直到近期才刚刚安装完毕; 5、因物业安保巡查记录按照公司规定只保留近三年的资料,现已无从查证。 综上所述,建议业主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二、“因物业疏通下水道,造成杂物间多次漏水受损无人管”的问题 因该事件发生时间为2018年,前任物业项目经理已更换,经与当事人联系后,暂无法确认责任划分。我局已责令物业公司现任负责人近期内尽快调查取证,如果确因物业公司疏通下水道时,造成管道破裂,致使该业主杂物间多次漏水受损,行为人(物业公司)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物业公司应予赔偿。业主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侵权责任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关于“物业公司重复收取物业费”的问题 经查,因物业公司前员工熊**因工作疏忽,未及时将该业主收费记录录入公司财务系统造成(考虑人性化管理,目前锦兴物业作出了由熊**主动提出辞职的处理决定)。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已于8月26日(星期四)在小区微信群公开解释并道歉,并表示不会再收取2021年物业服务费,区住建局已责令物业公司于8月27日晚再次向业主致歉。 柳叶湖热线 2021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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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1-09-01 15:56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该业主车辆在小区被砸,无人理会”的问题 1、经查,该业主2015年车辆玻璃在小区被砸、小区无监控情况属实; 2、该业主未与物业公司签订车辆有偿保管合同关系,也未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中明确物业公司有无偿保管小区业主车辆的义务; 3、锦兴物业自2014年5月进入小区提供服务以来,一直未收取过车辆物业服务费; 4、小区无监控(或监控系统损坏)的情况为开发商和前物业遗留下来的问题,物业公司已多次向小区业委会反映,未得到解决,直到近期才刚刚安装完毕; 5、因物业安保巡查记录按照公司规定只保留近三年的资料,现已无从查证。 综上所述,建议业主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二、“因物业疏通下水道,造成杂物间多次漏水受损无人管”的问题 因该事件发生时间为2018年,前任物业项目经理已更换,经与当事人联系后,暂无法确认责任划分。我局已责令物业公司现任负责人近期内尽快调查取证,如果确因物业公司疏通下水道时,造成管道破裂,致使该业主杂物间多次漏水受损,行为人(物业公司)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物业公司应予赔偿。业主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侵权责任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关于“物业公司重复收取物业费”的问题 经查,因物业公司前员工熊**因工作疏忽,未及时将该业主收费记录录入公司财务系统造成(考虑人性化管理,目前锦兴物业作出了由熊**主动提出辞职的处理决定)。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已于8月26日(星期四)在小区微信群公开解释并道歉,并表示不会再收取2021年物业服务费,区住建局已责令物业公司于8月27日晚再次向业主致歉。 柳叶湖热线 2021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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